蒋青春
“生命不在长短,只要活得有意义”
蒋青春,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他从事审判工作31年来,审理案件1568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组织评查案件12000多件,发挥了案件“质检员”的作用;身患癌症胃部被全部切除,并伴有术后并发症,依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已近5年时间;面对持枪歹徒、持刀施暴者、哄抢围攻者从容不迫,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拒礼拒贿,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多次受到市、县的表彰奖励。2012年7月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2012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作出了向蒋青春同志学习的决定;2012年6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评为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12月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十大法治人物;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蒋青春事迹详见《采风周刊》2012年8月21日第五版)
人物感言
我是农民的儿子,我是人民的法官。我的今天来之不易,那些因为土地纠纷、邻里争端、家庭矛盾而走上法庭的农牧民,他们更不容易。我不能倒下,因为他们需要我。能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我心里踏实。我无法掌控生命的长度,但我会将我生命延续的每一天,都扑在我深爱的人民审判事业中;假如一天我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离去是倒在我的案头之上,让自己的生命绽放华彩!只要生命不息,我就奋斗不止,永远做一名受人民欢迎的好法官!
同事印象
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人民法院院长郭勇:蒋青春同志身患癌症,不具备上班的条件,但他凭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依然奋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体现了他坚强的意志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他面对歹徒的枪口临危不惧,面对施暴者的菜刀挺身而出,面对聚众闹事者的围攻从容不迫,用正义的力量震慑违法犯罪,体现了他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他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他是新时期法官的杰出代表,展现了人民法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良好精神风貌,是我们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