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 颖
“判决就是法官的名片”
姜颖,1994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审理过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400余件,其中包括“中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尼欧普兰汽车案;“北京十大知识产权精品案件”“鸟巢”案等,在国内外影响广泛,被誉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形象代表”,获得过多项荣誉。2012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关于开展向姜颖同志学习的决定》,在北京市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中开展向姜颖学习的活动。(姜颖事迹详见《采风周刊》2012年4月10日第五版)
人物感言
选择法官职业,因为梦想;坚守审判岗位,源自责任。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18年来,我始终告诉自己:我没有权利懈怠,也没有权利放弃,我能做的,就是穷尽全力,做到最好。我要通过我认真审理的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体会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从而对法律尊崇与信仰;我要用我精心撰写的每一份判决,让全世界看到我们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与行动,从而树立起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形象。荣誉和褒奖都是对我的认可和肯定,更是对我的激励和鞭策,不断敦促着我为我所挚爱的知识产权审判事业,为了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而奋斗。我将和我的法官同事们一起继续努力,用热爱践诺公平正义的法官誓言!
同事印象
北京市一中院知识产权庭赵悦:姜颖曾说,“判决就是法官的名片。”而看过姜颖判决的人无不感佩,那字里行间的“辞”、“思”、“情”,充满了大智慧。没有华丽辞藻,没有原理堆砌,她告诉我们,判决的修辞之美应该是对事实的精准描述,是对诉辩主张的到位回应,是法官严谨而直白的逻辑思辨;没有先例,没有成规,她告诉我们,判决的思想之美就在于面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要能够从单纯的案件中跳脱出来,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真正的尊重,真正的关怀,她告诉我们,判决的情怀之美就在于设身处地,宽容博爱,让崇尚法律、追求正义的理念深入人心。原来,法律真的可以是一门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