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法治建设

201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2013-01-08 10:39:1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蔡俊忠

    在审判岗位上与死神搏斗

    蔡俊忠在法院工作的28年中,先后从事过基层民事、商事、执行等工作,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在被确诊为肝癌后,他边治疗边强忍病痛坚持工作,用全部的生命与智慧撑起了老百姓心中的法律天平。2011年12月19日因患肝癌医治无效去世,年仅48岁。2012年5月1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作出向蔡俊忠同志学习的决定,同时追授蔡俊忠同志“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并追记一等功。(蔡俊忠事迹详见《采风周刊》2012年4月17日第五版)

    采访手记

    通讯员简三景:2012年春节前后,我不断听到了漳浦法院民一庭原庭长蔡俊忠同志的事迹介绍,我被震撼了。在进一步的了解中,我知道在走基层调研中,院领导发现并跟踪论证了这个先进典型,这位百姓心目中“焦裕禄式”法官的精神感动了大家。之后,我被幸运地派往漳浦采访了他的同事、亲友、当事人……一个“战士”的形象清晰展现:2009年被诊断为肝癌,医生“宣判”最多只能再活100天,他选择了在审判岗位上坚守,2011年冬天过世,从死神那里赢得了1000天为民尽责的时间。

    同事印象

    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赵碧惠:蔡俊忠同志业余的时间基本上都扑在工作上,他的书房里堆满了卷宗,房间窗帘拉着,说这样比较安静,便于写文书。肝癌手术后他主动提出要来工作,我叫他来走走看看就好了,不要太累,结果他第一个月接了8个案件,全部调解结案。他的一生都献给了审判事业。

    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刘建头:蔡俊忠同志比较有亲和力,很敬业,不管在哪个岗位业务都很突出。他最后办的案件是去世前一个月接的拆迁安置系列案,他审结了2起,调解了6起,他直到去世那天还在看案卷材料。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