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最严交规”,掀起空前争议;一个“暂停处罚”,同样引起无数感慨。透过一场众声喧哗的“闯黄灯”的是非之争,人们看到了一个社会沉甸甸的民意分量和相关部门回应民意的态度变化。
也许,对“黄灯”的效用争议依旧不绝于耳,对“仓促”暂停处罚损伤法规威严的议论随之而至。但,一个重要的社会共识是:在民意面前,政府部门表现出引人注目的虚心和尊重。在“黄灯”的变化闪烁之间,民意顺畅直达的“绿灯”格外醒目。小小信号灯,折射出当代公众对公共事务决策的参与热情,也映照出社会政治文明的显著进步。
反观“闯黄灯”争议始终,公安部门规范交通秩序、树立规则和安全意识的初衷一目了然,也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和相当比例的拥护。但种种不足与教训也是不争的事实:闯黄灯处罚数日而变,赢来了“叫好”也留下了“质疑”;深圳、哈尔滨等地因抓拍设备不足、交通标线模糊等原因使“闯黄处罚”难以实施……种种缺憾,需要反思,也值得其他部门引为借鉴。
在事关公众利益的决策面前,在日益广泛的民众参与趋势之下,事前深入听取意见、细化处罚规定,事后虚心听取意见、及时纠偏完善都是必不可少的积极态度。暂缓处罚不等于不罚,规范交通秩序、树立安全规则的改革方向不会因此改变。站在改革的十字路口,类似黄灯处罚的风波不会是孤立的个案。对于习惯匆忙前进的国人,在闪烁的信号灯前是减速慢行还是加速通过,体现了一个民族的文明素养。规则对习惯的矫正不可一蹴而就,只有在规则出台前就广开言路、充分准备,改革的脚步才能更加稳定稳健。(记者 王珏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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