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整治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搬走影响发展的“绊脚石”,破除阻碍跨越的“障碍墙”,昌都地区从2012年12月开始到2013年4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综合治理发展环境,推动昌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据了解,治理工作分为以下重点:以清理整顿为重点,建立有序的运输市场秩序。对公路客运市场进行清理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
对全地区所有货运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清理登记,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报废车辆参与营运等现象的发生。
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建立公平的市场秩序。对全地区采砂、采石企业进行全面清理,结合实际制定合理指导价格,进一步规范管理。坚决取缔无证开采的行为,坚决打击违法开采、乱挖滥采、偷税漏税、哄抬价格的行为。
以转变职能为重点,营造高效的公共服务环境。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政务”,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保障措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继续改革完善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努力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出实招、下猛药,严肃治理“吃、拿、卡、要”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
以依法整治为重点,创造良好的开发建设环境。针对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治安问题,制订专项治理方案。对不听劝阻、恶意组织强买强卖、强拿硬要、寻衅滋事、封路堵门、阻挠施工等扰乱施工生产的事件和盗窃、破坏施工生产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全力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以解放思想为重点,营造灵活宽松的政策环境。清理政策,对明令禁止的政策坚决取消,对已经过时的及时废止。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方面,能放宽的坚决放宽,能优惠的尽量优惠。不断完善和创新政策,及时研究出台突破性更强、含金量更高的政策措施。
以宣传教育为重点,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深入农牧区、寺庙,向广大农牧民群众、僧尼宣传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教育群众,小利益服从大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让群众明白只有经济发展的“蛋糕”做大了,广大群众才能得到更多的实惠。
以落实责任为重点,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各县、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县、本单位综合治理发展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组织强有力的班子,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督查督导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及案件侦破协调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
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努力实现互利双赢局面。严格施工单位和企业的资质审查,选择有诚信、实力强的施工单位和企业。强化企业责任,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坚决杜绝施工企业与群众私签非法合同和拖欠民工工资、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等问题的发生。切实提高政府的公信度和群众的信誉度。
以“打黑务尽”为重点,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把“打黑务尽”专项行动和发展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相结合,按照“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原则,及时锁定重点人员,快速反应,形成高压态势,做到除恶务尽,决不给黑恶势力以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