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关于社会管理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概念、新的观点和新的思想,其中最突出的是社会管理战略重心的转变。
从社会管理的丰富实践中寻找社会管理重心的逻辑取向 十八大报告对社会管理作出方向性、重点工作的调整,绝对不能用简单的行文需要来理解,其背后反映的是党和政府因应社会管理实践及时进行的必要调整。
2011年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研讨班召开之后,各地、各部门进行了丰富多样的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同时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
关于社会管理体制。在各地实践中,“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北京等地通过“楼宇党建”等社会管理方式,促进了党的建设扩面提效。河北省肃宁县探索推行了基层党组织、基层民主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村维稳组织“四个覆盖”农村社会管理模式,打造一张覆盖整个农村和广大农民的管理服务网络。成都市结合城乡统筹需要,在城乡社区将“最难办的事情交给群众自己去解决”,在社会管理的议题设定、公共项目选择、工作开展等方面,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但与此同时,党组织、各级政府、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城乡社区、人民群众各自在社会管理中扮演什么角色、发挥什么职能,各地认识存在很大的差异,操作无章可循。实践中,社会管理各主体承担的工作和事务,基本取决于当地主要领导的思路,取决于各方权力(利)博弈,尚未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职责分工。
关于社会组织体制。在社会管理中如何发挥好社会组织的作用,是各地、各部门和专家学者都十分关心的大问题。广东省尝试改变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模式,适当降低社会组织注册门槛,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大大促进了各类社会组织的发育。北京、上海等地通过设立“社会组织培育基地”、“购买社会组织专业服务”等方式,促进社会组织的理性发展和服务提升。但与此同时,社会组织立法相对滞后、各地操作标准不一的情况开始出现。而且,在各地的实践中,还出现了管理职能交叉、部分管理机关借机“扩权”、项目流程和财务管理不能适应社会组织运作实际、对社会组织相关事务“关心”过度等不良倾向。而部分具有体制背景的社会组织不愿离开体制庇护,政社不分,官僚化严重。另外,社会组织面对突如其来的发展形式,人才、能力、管理等方面储备不足的问题集中暴露。
关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各地、各部门在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一是不断扩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覆盖面,二是不断加大公共资源的投入力度,三是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比如,建立社区服务中心提供对居民的贴身服务,丰富和引导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加强对外来人口和特殊人群的针对性服务,利用社会工作、社会贤达展开公共服务等。但是,公共服务在各级政府、居民、群众、各类群体间的职责分工不清,基层公共服务人财物保障仍然缺乏机制化长效渠道,“花钱买太平”、“花钱装门面”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公共服务的地区间、城乡间、群体间不均等普遍存在,甚至引发了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张林江)
关于社会管理机制。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是一种很理想的运行机制。广州市对街道机构、人员、职能、业务以及服务设施进行整合,形成“大民生”、“大综治”、“大城管”治理格局。江苏海门市对高发的交通事故纠纷实行一站式并联矛盾调处。各地普遍重视探索信息化和网格化管理方法。但与此同时,源头治理在某些地区被片面理解为“大上监控系统”、“户户联保”、“千方百计防上访”,而单位和社区两个基本管理单元作用都发挥不好。动态管理极大地加大了管理成本,基层群众和干部疲于填写报表、无休息连续工作、忙于应付各类社会管理检查。各地、各部门应急处置能力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一案三制”空洞化、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遇到突发事件仍然手忙脚乱。
这些成绩和不足、经验和教训的共时存在,说明各地、各部门社会管理在思路、能力、效果上的不均衡,也说明社会管理制度供给不足、规范化程度不高。事实上,这已经成为现阶段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工作的最大障碍。为此,亟需在总结前一阶段社会管理实践的基础上,面向建成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与民族复兴两个中长期目标,加快社会管理相关的制度建设。因为,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稳定性,对于开展工作具有权威性、指导性和统筹性。
·社会管理中的倒逼与反思
·以社会管理创新谋求服务型政府建设新局
·发挥共青团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社会转型期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思考
·网络法制化彰显社会管理法治化
·全面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
·全面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把握好三种关系
·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丰富提升社会建设内涵 加强创新社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