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友质疑的“闯黄灯扣6分”新规,昨日,公安部门表态“只要停住就不处罚”、“新规实施初期以教育为主”。北京等地更是明确,“暂不处罚”。公安交管部门拿出了应有的虚心和耐心,回应也及时,值得肯定。
客观来说,我国已成为汽车使用大国,但交通文明程度还不尽如人意。公安交管部门出台新规,从严规范不良驾驶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初衷是好的,也是必要的。但为何会引发如此大的反弹?好心想办好事,如何得到老百姓的理解和认同?很值得思考。
以此次新规引发的争议为例,总的来看,很多人并不反对“闯黄扣分”,甚至认同“重罚”,认为这将会产生更好的警示阻遏效用,更有利于建设交通文明,保障人身安全。
公众质疑主要集中在决策制定过程和实施方式方法上:一是质疑新规与上位法抵触,执法依据不足;二是对如何界定“闯黄灯”不明就里;三是感觉转变太突然,极不适应。
公众的质疑就是对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这要求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法规、开展各项工作时,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努力做到程序合法、事前沟通、平稳过渡。
依法办事是基本原则。依法除了指依据法律条文外,还应包括遵循法定程序。早在去年4月,全国首例“闯黄灯”受罚案庭审期间,就有学者对判定“闯黄灯”违法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大半年来,未见有关部门作出权威司法解释。如果本次新规推出之前,有关部门能够先出台公开明确的司法解释,或许就可以避免很多争论和误解。
事前沟通是关键环节。磨刀不误砍柴工,做说明沟通工作不能怕麻烦。新规最早于去年10月公布,到今年1月施行前,本有两个多月的宣传解释期。如果有关部门在此期间就将可能引发争议的条款,做好宣讲预热和解释讨论,把争议转化为共识,就能事半功倍。
平稳过渡是有效策略。任何新事物,都需要一个被接纳和认同的过程。如果有关部门在一开始就宣布,“新规实施初期以教育为主,暂不处罚”,同时,利用过渡期抓紧调整取证的技术设备、公布明晰的实施细则,或许就能让公众少一些无所适从,自己也能少一些被动。
程序合法、沟通充分、平稳过渡,可能会增加工作难度,拉长工作流程,但事前的工作多做一点,实施起来的接受程度就会高一点。经验证明,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要求高了、紧了,政府部门的自在程度、舒适程度就会下降,但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就会上升。政府部门多一点这样的不方便、不舒服,老百姓的舒适度就会高一点,满意度也会多一点。(张 炜)
·公安部:“闯黄灯”以教育为主暂不处罚
·新疆“误闯黄灯”司机可申诉
·闯黄灯实地探访路口“闯黄灯” 天津:只要过线不算闯黄灯
·黑龙江交警部门解答新交规热点问题 重点分析“闯黄灯”规定
·“闯黄灯”,贵阳暂缓处罚
·“最严交规”威力未现? 广州未开出“闯黄灯”罚单
·“最严交规”威力未现? 广州未开出“闯黄灯”罚单
·[视频]闯黄灯扣分 重拾公共安全之重
·从“闯黄灯扣分”大讨论中重拾公共安全之重
·公安部:注意到“闯黄灯之争”将不断改进
·深圳交警局:暂不处罚闯黄灯 细则完善后将大规模执法
·北京暂不处罚“闯黄灯”行为 先改造电子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