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保尔半个身子岗位建功
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检察院检察员
马俊欣,中国的“保尔”。1983年,马俊欣以郏县文科第一的优异成绩考入山东大学法律系。临近大学毕业时,马俊欣在一次体育训练中不慎从双杠上摔落,造成颈椎骨折。经过医治和顽强锻炼,仅能靠感觉迟钝的右侧身体带动完全无知觉的左侧身体行动。1987年毕业分配到郏县人民检察院,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先后在反贪局、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业务监管中心等部门工作,工作勤奋、业绩卓著、屡获殊荣。2012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授予马俊欣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马俊欣学习。
【评委会评语】
他“走”得缓慢,十几秒挪一步,异常吃力。二十几年脚下的漫漫长路,真诚、细腻地讲述了一个“钢铁是这样炼成”的中国故事。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马俊欣无愧“中国保尔”称号。他坚信:再高高不过职责、荣誉,再卑微也不可玷污头上的国徽、队伍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