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后人大常委会授权广东先行先试审批改革探经验
2012年8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广东省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对行政法规、国务院及部门文件设定的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或进行调整。12月5日,《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方案》在广东省政府网站上全文公布。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数据显示,自2001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至今,10年来,国务院分6批共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497项,占原有总数的69.3%。
【点评】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有力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增强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行为;有力促进了政府管理创新,提高了行政效能;有力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系统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2012年以来,广东全面启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政府分两批对383项审批事项作出调整,其中取消197项,下放和委托130项,向社会组织转移56项。从国务院批准再到人大授权,广东先行先试有着充足的法理基础,这也预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中国正秉持着法治精神坚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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