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指示迅速起草立法步伐快校车安全条例半年出台并施行
2012年4月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并施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条例对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车学生人身安全作出了明确规定,赋予载有学生的校车享有路上“优先权”。条例总共62条,分为总则、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校车通行安全、校车乘车安全、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条例赋予载有学生的校车享有路上“优先权”,可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行驶;机动车不避让校车的,将处以200元罚款等。而此时距2011年11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明确指示要求有关部门迅速起草条例,将校车安全问题纳入法制轨道仅半年时间。
【点评】 校车安全之所以备受社会关注,一方面是由于涉及到孩子,另一方面,许多校车事故其实在根儿上反映出教育公平问题。在校车安全管理得到制度赋权之后,如何让这项制度获得普遍信仰,如何让这项制度在现实中得到不打折扣地执行,对相关职能部门与学校来说,又是一次新的考量。从这个意义讲,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施行,仅是一个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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