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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中院曝光“老赖”有成效

2013-01-06 14:58:2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日,被曝光并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黄某,主动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愿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分期支付欠款,首笔支付款205万余元,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阜康市被扣划回渝。2012年12月,重庆五中院在网站开通“执行曝光”栏目以来,全年对59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未履行标的额等基本信息予以曝光,以加大对不履行法定义务被执行人的威慑力度,收效良好。

    重庆五中院网站设置的“执行曝光”栏目,对未按期履行义务、拒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财产,以故意隐匿、转移、毁损财产等手段规避执行行为,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对抗执行及其他需要曝光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实现对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曝光常态化。对于曝光后仍不履行义务或未能得到债权人谅解的被执行人将被长期挂网公示,并及时对曝光后能及时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剔除。这一栏目的设立,对于强化法院执行威慑力,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曝光被执行人的同时,起到良好的法制宣传作用,达到“曝光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营造“赖账可耻、诚信光荣”的社会氛围,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执行曝光”栏目下设“限制高消费”子栏目,公示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限制高消费令,并公布举报电话,让全社会共同监督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是否有入住高档宾馆、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一经查实,法院将对被执行人进行严厉制裁。

    对根据案件需要对相关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的,也将在“限制出境”子栏目中予以公示。同时,为进一步落实执行公开,“执行曝光”栏目下还设立“执行公告”子栏目,用于公告送达、发布文书公告等信息,方便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相关案件的了解和监督。(渝五宣)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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