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一年,南京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诉讼纠纷13万余件。“这些诉讼纠纷集中反映了社会转型、经济转轨和体制转换中的各种矛盾和难题。”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表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对法律的运用,有效解决社会纠纷,守护法律规范、调整社会秩序,从而有力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
主动融入,促进矛盾有序化解
秦淮区地处南京城南,这里旧城改造任务重,由此引发的相邻纠纷、房产纠纷等日益增多。秦淮法院探索推行法官进社区制度,以应对不断增加的此类矛盾纠纷,该院精选出38名法官,深入到全区47个社区和村委会担任“法官联络员”,法官送法进社区,与百姓零距离,面对面解难题,取得明显成效。当年全区因拆迁引发的相关诉讼纠纷下降了90%,许多社区还成了无讼社区。
南京中院及时总结推广秦淮的经验,出台《关于开展审务进社区活动的决定》,将审务进社区制度化,并作为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全市各法院将审务进社区拓展延伸至进农村、企业、医院、机关,不仅及时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还通过宣讲法律,在社区、农村、医院等“种”法,提高了群众依法化解纠纷的能力。如今,审务进社区已成为南京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品牌。据统计,全市共有近千名法官与全市1230个社区(村组)结对担任联络员,每年开展社区巡回审判15000人次,审结各类纠纷近13000件,诉外化解矛盾纠纷3万多件。
“把脉”示警,激活各方治理的能量
去年上半年,南京所属4个区法院连续收到了涉及保障房的诉讼纠纷。该情况很快被汇总到中院领导的案头。不久,南京中院有关部门对全市保障房社区涉诉情况以及管理展开调研,形成一份近9000字的调研报告,南京市长季建业充分肯定这份报告:“市法院专题深入研究保障房涉诉纠纷问题很好,给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的规范化提供了法律解释。”市房产管理等部门据此意见,出台规定强化了对保障房的规范管理。
类似这样的司法预警,全市各法院每年都有十多条。如南京中院去年向市委、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送的有:《房地产领域纠纷多发原因及规制》、《南京市拆迁领域经济犯罪调查报告》等,这些报告直面当下经济发展、人民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因而受到党委和政府等相关部门高度关注。
守护规范,依法调控社会秩序
一个判决化解一类纠纷。
因当年农产品价格不高,高淳县阳江大批农民撂田外出打工。村委会只好将抛荒地转包他人。这些人将零碎田地整合成规模蟹塘,形成经营规模,并创出品牌。抛荒的农民见状便重返家园要求收回田地自行养蟹。此案是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典型案例。全市涉农的区县中均存在类似的问题。一方面,农民权益要维护,另一方面,如果简单判决土地归还,则已形成的规模经营就会重回原点,高淳的螃蟹业将遭受灭顶之灾。
承办案件的法官智慧化解此案:以现有的蟹塘为单位,相关各农户组成一个类似于合作社的经济组织,每户以田亩数在蟹塘入股,共同经营,共担风险。此案的化解,不仅挽救了高淳的螃蟹养殖业,也为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解决创造了一种模式,许多同类型纠纷诉外自行协商化解。
(通讯员 赵兴武 记者 袁 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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