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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市检察院“蓝色起诉书”关爱未成年被告人

2013-01-06 08:55:2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山东省东营市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在未检工作中推行“蓝色起诉书”制度,即将起诉书用纸颜色改为与夏季检察制服上衣颜色相同的蓝色,在起诉书中增加说理教育的内容,使未成年被告人更加易于接受,帮助其真诚悔罪,重拾生活信心。(记者贾富彬)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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