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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委作出向林志梅学习决定

2013-01-06 08:40:4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江苏省南京市委近日作出《关于向林志梅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该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向林志梅学习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三争一创”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在全社会形成学先进、见行动的浓厚氛围。2012年12月,高检院授予林志梅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记者崔洁 肖水金)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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