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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关键词

2013-01-05 09:17:1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6小额速裁

    关键词:

    小额速裁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小额速裁试点工作2012年在全国90个基层法院取得了明显成效。许多法院设置了专门的小额诉讼法庭,由业务经验丰富的法官主持小额诉讼程序,开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此项制度进一步降低了案件的诉讼周期,及时维护人民群众对争议标的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因为实行繁简分流,有效缓解部分基层法院的办案压力。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正式将小额诉讼制度写入法律,从立法上肯定了小额诉讼的改革成果。

    点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刘继峰

    社会转型发展到一定阶段,新型矛盾不断出现或传统矛盾会呈现新特点。民众之间小额标的纠纷不断增多便是新时期的一种普遍矛盾现象。这类纠纷与矛盾不仅造成司法资源的紧张,还会折射原有程序法律制度的不适应。尽管我国对司法的投入不断增加,诉讼的增长仍不可避免地给法院造成了相当大的压力,也给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带来了种种难题。为此,许多国家在司法改革中相继建立了小额讼裁程序,以期在完善诉讼程序的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进而在现有的司法资源条件下,保障每一个普通公民都能通过诉讼实现自己的权利。

    该种制度不仅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更重要的是它建立并践行了新的理念——司法的大众化。这可以体现在程序简化和成本控制等方面。在程序上,小额讼裁实行比传统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起诉状、答辩状和判决书多采用表格化形式;开庭时间可以放在休息日甚至晚上;判决通常只宣布结果,而不必说明理由。由于程序简便,当事人通常不需要律师即可操作。在诉讼成本上,小额讼裁程序有助于降低诉讼成本。随着社会转型的加速,各种民事纠纷数量不断增长。但现行制度即便是简易程序也存在较大的诉讼负担,包括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等。许多小额纠纷的当事人正是基于诉讼成本的考虑而远离了法院。

    进一步讲,司法大众化理念的建立是提高人们法律意识甚至是整个国家的法制水平的重要途径,使人们能够自觉地用法律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在这个意义上,小额讼裁程序对有效地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和对法律的信仰,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均具有重要价值。

    7知产司法保护

    关键词:

    知产司法保护

    201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确立了“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政策。在此政策指导下,2012年的知产审判景象“繁忙”,大事频仍。2012年4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1年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对过去一年审结案件进行总结公示。2012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为该司法解释在6月出台召开会议,向相关法官、专家征求意见。2012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所适用的法律规定。2012年5月28日,中美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研讨会召开。2012年6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协办的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和商标权司法保护研讨会召开。2012年6月21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颁奖

    典礼,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被授予“2012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保护奖”。2012年12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审议。

    点评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 郭 禾

    当世界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当中国成为全球能耗第一大国而产出却远远落后之时,我们开始崇尚科学发展观,我们不得不注重可持续发展。简单地靠扩大规模或拼资源消耗的发展模式不可持续,已经成为国人的共识。走出这一困境的唯一道路就是创新或建设创新型国家。在这样的背景下,知识产权成为被关注的焦点自是情理之中。

    进入21世纪,美、德、日等发达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新举措。究其原因非常简单,未来世界财产或资源的主要形态将不再是物,而是知识财产。这一点社会学家托夫勒在近30年前就曾预言。只是托夫勒也没有料及这一天的到来竟然如此迅速。西方的一些统计资料显示,2011年国际贸易额中知识产权贸易的比例已经超过了传统的货物贸易。一些跨国公司的资产评估中,知识产权所占比例已经大大超过了其拥有的有体财产。中国的未来自当如此。当知识财产成为社会总财富的主体时,知识产权法成为财产法的主体亦为水到渠成之事。

    纵观世界各国,无一例外地都以市场经济作为知识产权制度的社会基础。换言之,没有市场经济就无需知识产权制度,因为知识产权制度本质上是一种保护私权的财产制度。作为市场规则之一的财产保护制度,司法保护无疑是其主渠道。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施中的作用有目共睹。改革开放30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屡创佳绩。我国司法审判改革的诸多创新都来自于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之中。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为焦点可谓理所当然。在今天,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中的当务之急。尽管人民法院早在近20年前就建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但相较于发达国家,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或专利法院)仍然是我国制度设计中的一大缺陷,且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到在知识产权产生中所引发诉讼的法律性质,对解决目前冗长的审判周期和循环诉讼问题亦有意义。

    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二者囊括了人类文明几乎全部成果。只要人类探索的脚步不停息,知识产权制度便会紧紧跟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知识产权保护最为重要的渠道,必然会在未来持续为人关注。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的形象,更为重要地是直接关系到我国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即作为负责任的大国的责任能力的建设。

    8网络司法拍卖

    关键词:

    网络司法拍卖

    为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工作,扩大司法拍卖信息公开程度,保证司法拍卖的公开、公正、公平,2012年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重庆开通“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当日,即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迅速把司法拍卖信息发布全部纳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并依托网站为竞买人提供网上报名、网上竞买、网上远程结算等服务。2012年6月下旬,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淘宝网联合推出“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首起拍卖的标的物马自达轿车被拍出6.1万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2012年2月初举行的全国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会议的要求,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实行电子竞价拍卖、互联网交易等方式与第三方交易,今后浙江省各级法院涉诉资产将在淘宝网上进行司法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一经推出,便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强烈关注。虽然也有质疑声音,但主流观点对此举赞赏有加。

    点评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 刘俊海

    各级人民法院推出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试点改革意义重大而深远,值得充分肯定。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在拍卖债务人资产时只能采购传统拍卖行的拍卖服务,但传统拍卖行的拍卖服务一直为社会各界诟病。例如,传统的拍卖行拍卖费用高昂,信息披露不透明,竞买者的准入门槛较高,竞买者数量过少,拍卖成交价过低等。在某些个案中还存在个别法官通过人情关系随意指定拍卖行甚至与拍卖行私下分成的腐败现象。

    相比之下,崭新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人民法院的公平公正与现代网络技术融为一炉,有助于大幅提高拍卖效率、降低拍卖成本,有助于显著提高债权人的受偿比例、加大债权人的保护力度,有助于建设服务型法院,有助于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愧是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有机统一的司法改革措施。

    我也注意到,拍卖协会对司法拍卖改革颇有微词,因为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确会分流传统拍卖行的业务,减少拍卖行的收入。但是,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希望拍卖行与时俱进,及时推出高效、廉洁的网络拍卖平台,把一锤定音的拍卖锤由传统的拍卖场延伸到更加广阔、更加透明的网络世界。倘若拍卖行的网络拍卖服务在综合性价比方面比淘宝网还有竞争力,自然会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法院的拍卖业务。

    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为进一步提升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争力、影响力与公信力,确保司法网络拍卖的各方主体各得其所、各行其道,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具有可操作性与问责性的专门司法解释。也建议立法机关尽快修改拍卖法,鼓励拍卖行开拓网络拍卖业务,并增设网络拍卖的技术规则与法律规则。祝愿网络司法拍卖试点的成功经验在全国法院规范推广,祝愿网络司法拍卖成为造福诉讼各方参与者的福祉!

    9均衡结案

    关键词:

    均衡结案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均衡结案工作,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树立均衡结案意识,加强科学管理,以均衡结案促进司法公正高效。2011年12月,在6省

    市法院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均衡结案的意见》,构建了均衡结案评估参考指标体系。2012年3月至7月,该意见在全国部分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征求了意见并进行了多次修改。2012年10月发布的“均衡结案的意见”和“评估参考指标体系”已经成为全国法院强化审判管理的重要“指挥棒”和评价案件审判和执行公正、效率、效果的“体检表”。实践证明,均衡结案有助于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人为控制收案、突击结案”等突出问题,有效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证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司法资源,避免因突击结案造成的案件质量隐患,从源头上解决一部分申诉、涉诉信访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点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刘继峰

    特殊时期或特定的环境也会冲击作为专业司法机关的管理理念。一些年来由于受到政绩观的影响,一些法院出现了片面追求高结案率,年底人为控制收案、年底突击结案以提高审判效率的做法。事实上,这种“效率”的提高是以损害当事人诉权,降低人民群众对法院公正观念为代价的。“均衡结案”作为一种管理方式将成为全国法院强化审判管理的新的标尺,并以此来衡量案件审判和执行的公正、效率、效果。

    均衡结案既是审判实践的原则,也是新的审判管理理念。均衡结案体现了人民法院遵循司法规律,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合理分配审判时间,依法及时审理和执行案件,避免人为因素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干扰,实现各月结案量保持相差不大的数量,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案件进出动态平衡与存案量相对稳定的管理理念。

    这种管理理念的价值是由原来的实现法院自身的工作效率转向司法工作的社会效率,并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保障当事人平等享有诉讼权利;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管理和动态监督,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保障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和高效、稳定运行,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希望借均衡结案的管理理念,使一些法院领导和法官纠正以往存在的“为谁司法、靠谁司法”,对“下”负责还是对“上”负责等观念上的错位,在实践上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司法公正。

    10防范金融风险

    关键词:

    防范金融风险

    2012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人民法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为各级法院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化能动司法,全面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同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全国法院十大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优秀案例,其中有上海晟峰软件有限公司与原告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上海分行的官司。本案的圆满处理,标志着法院在审理金融衍生品纠纷上迈出了更为专业化的一步,最高人民法院为此新增“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这一案由。2012年法院在金融领域的作为还表现在依法妥善审理涉及企业拖欠资金、民间借贷、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房地产调控、金融改革等案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法院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也在加大,2012年7月,江苏高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全省法院积极与公安、检察、银行等部门合作,建立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信息共享、定期工作交流、案件协调查处、案件移送等专项机制。

    点评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 郭 锋

    2012年,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持续升级,美国长期主权信用评级被下调,美日经济复苏缓慢;发达国家失业率居高不下,私人需求疲弱;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增速回落;国际金融市场反复大幅波动。在这种复杂多变的国际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对外贸易增速明显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正确处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三者的关系,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成功扭转了我国经济放缓下行的态势,呈现出经济运行企稳、结构调整加快、民生继续改善的积极变化。

    为配合党和国家有效应对国际经济危机对我国的影响,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在近5年先后制定出台100多件指导意见、60余件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在2012年2月适时颁布《关于人民法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改革,支持金融创新,维护金融安全”,是人民法院为国家全面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重要方面。一年来,各级法院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经济金融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保护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为民司法、和谐司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除了在2012年5月发布《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外,在一年中还对涉及公司、保险、破产重整、融资租赁合同等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调研和论证;有关审判庭切实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成功调解多起股东权益、股权转让等纠纷案件。在发布的第三批指导性案例中,2个民事案例均涉及公司法具体适用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决议撤销之诉的司法审查范围和股东清算责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度15个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包括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公司强制清算、民商事裁判瑕疵及处理、信托法和信托理念在商事审判中适用问题等4个有关调研课题。

    上述情况表明,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在规划上高屋建瓴,在战略上服务大局,在措施上有效得力。未来一年,人民法院应积极探索司法规律,确保司法公正权威,以十八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为我国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化解和防范经济金融危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