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莒南县公安局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工作的切入点,通过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对于树立队伍形象、解决民警违法违纪的不良现象,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一、畅通举报机制,扩大社会监督力量
为着力解决好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依照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春节过后,县局制定下发了《社会监督举报奖励暂行规定》,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向全社会予以公布。该制度中规定,所有社会群众如发现公安民警在工作中,存有“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车等违法违纪时,均可以电话或书信的形式向县局直接举报,一经查证属实,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惩被举报民警,给予举报人200至2000元奖励,并做到替举报人保密;此规定由于把公安民警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使每一名民警都能自觉严格按规定执行,使县局的反腐倡廉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极大地消除了在队伍管理中的漏洞。
二、加强日常监督,净化队伍风气
为加大从源头上预防的力度,通过将监督关口前移,加强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让预防为主的监督成为常态,营造了监督的良好氛围,从而保证了监督渠道的畅通。工作中,县局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对民警执勤执法情况及遵守规定情况进行现场督察,通过加强有针对性的督察督导,及时发现重点问题和苗头性倾向,及时整肃工作纪律,净化队伍风气,确保不发生问题。同时,还通过公安内部网页每周发布一期“关于值班备勤检查情况的通报”,对检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向全体民警公布,增强了自身免疫力,从而更好的做好下一步的各项工作。
三、内外监督结合,增强服务意识
为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达到群众对交警工作的满意率大幅上升的目的,莒南公安局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坚持内外监督相结合,广开渠道,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监督活动。一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法人代表及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警风警纪特邀监督员进行监督。二是结合当前的“严打整治”行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开服务承诺,并公布举报电话、具体负责单位及个人,虚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自我监督。为规范民警的执勤执法行为,县局通过为一线民警配备“便携式现场执法记录仪”,将民警在执法中的一举一动全部记录下来,有效加大了内部监督力度,同时更能为民警维权,很大程度的减少或避免了恶意投诉。(记者 庄红 通讯员 徐家伟 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