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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严控领导干部受奖比例

2013-01-05 17:12:5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记者4日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为充分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的激励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甘肃省公安厅日前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工作的决定》,严格控制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受表彰奖励比例。

这项决定指出,基层和一线实战单位及其民警要占各类受奖数的85%以上;处级以上干部受奖数不超过20%,县局班子成员以上干部受奖数不超30%;省公安厅集体受奖数不超过3%,省公安厅民警受奖数不超过5%;各市州公安局班子成员每年记功不超过1名。同时,要科学控制奖励数量和比例,年度个人嘉奖不超过在编在职民警数的20%,个人三等功以上不超过3%,个人二等功以上不超过0.5%;专项工作表彰集体不超过直接参与单位数的10%,表彰个人不超过直接参与民警数的5%,总数最多分别不超过50个、100名。记者陈志刚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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