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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暂不处罚“闯黄灯”行为 先改造电子眼

2013-01-05 15:59:0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京华时报 

    建议1

    变黄灯前绿灯闪烁3秒预警。绿灯闪烁代表即将亮起黄灯,提示司机提前减速,黄灯第一秒闪烁,通过车辆不罚,后车强闯要罚。

    “‘闯黄灯’规定争议不休,但从法律角度而言,公安部的这一规定和道交法是一致的。”昨天,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律师表示,道交法明确规定了“当黄灯亮起时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通行”的前半句,虽然并无“未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这一后半句,但从立法角度而言,这前半句话就已经排除了可以通行的其他情形,因此其他情形可以视为不允许通行。对于这一规定,大部分专家和法律界人士持认可态度。

    张金澎认为,黄灯作为信号灯的一种无可置疑,闯黄灯就是违反信号灯的一种行为,这在国内案件诉讼中已有相关判例。

    张金澎认为,从目前争议观点来看,其实大家对于“闯黄灯”是违法行为没有异议,有异议的在于比如刹不住车、要罚6分。“如果没有罚6分的话,黄灯规定根本就不会引起如此激烈的反响。”张金澎说,对于争议的内容以及民众的意见,作为公安部应该听取,比如真正开罚时,一旦有司机对处罚有异议,就要有畅通的申述渠道。

    与此同时,既然作为法律规定,就应该按规定执行,而不是像有些地方那样表示不进行处罚。“如果规定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那么就通过程序来完成,而不是变成有的执行,有的不执行。”张金澎说。

    作为一名普通司机,张金澎告诉记者,新规定施行以来,他在路面上驾车时,没有觉得和以往有何区别。作为司机,到了路口本身就需要减速慢行,尤其机动车相对于行人、非机动车而言是强势的一方,因此要承担更多、更严格的注意义务。

    建议2

    黄灯时间缩至2秒。黄灯2秒内车身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通行,其他车辆提前减速。

    建议3

    取消黄灯。绿灯闪烁3秒后直接变红,司机要么提前减速,要么就是闯红灯挨罚。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