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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十大法治新闻

2013-01-05 14:30:5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疆法制报 

  岁末年初,《新疆法制报》推出2012年新疆十大法治新闻,这是一年来自治区法治进程的缩影。年复一年,我们持之以恒推出新疆年度十大法治新闻,旨在记录法治的脚步、推动法治的进步。

  梳理今年的重大法治新闻,“我区制定出台多部地方法规聚焦民生”、“四万干部下基层保稳定、解民忧”等为群众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由此折射出自治区在保障民生、推动民生与法治进程方面所做的不懈努力;同时,通过“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移交地方”、“农村警务室成基层维稳中坚力量”、“新疆平安创建成效显著”等重大法治新闻,印证自治区在依法治区的道路上走得更加坚实。

  让我们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坚持反分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全面推进依法治区。

  我区出台多部法规聚焦民生

  中小学校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公共安全教育课程;饲养动物者应为动物建免疫档案,保障公共安全;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新形势,2012年,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和修改了多部地方性法规,聚焦民生,给百姓带来更多实惠。

  《自治区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将促进我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自治区实施<防震减灾法>办法》填补了我区防震减灾地方性立法的空白;《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保障残疾人有平等受教育和就业的权利;《自治区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确保了就业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形成了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高度重视生态文明领域立法,体现了对生态文明领域立法的高度重视……

  点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着眼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提升立法质量,制定和修改多部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地方法规,为自治区科学跨越、后发赶超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四万干部下基层保稳定、解民忧

  今年年初,自治区党委决定,自2012年2月至11月,抽调42283名干部,组成9412个“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的工作队(组),驻村驻社区开展工作,利用10个月时间完成包括民生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维稳常态化建设等七大中心任务,通过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

  各工作队(组)与片区民警、干部混编的工作队,在进驻村和社区的第一时间就开展了走访入户,了解掌握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环节和制约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的突出问题,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使各族群众普遍受惠。

  点评:“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真正做到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发展资源向基层集聚、干部力量向基层加强,大批机关干部直接下到基层支部进行指导帮扶,在服务基层、加强组织、引领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让广大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受到广泛的欢迎和拥护,同进,干部工作作风也更加扎实、更加务实。

  农村警务室成基层维稳中坚力量

  2012年2月,自治区党委决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全区建设村级警务室,实现“一村一警”、“一村多警”。这是自治区党委从新疆特殊区情出发,为夯实维稳基础、巩固基层政权、确保长治久安采取的重大举措。

  经过一段时间的强势推进和探索实践,在我区各地,城市、农村(社区)警务室已成为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窗口。截至目前,我区已配备专职农村(社区)警务室民警万余人,已全部完成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设任务。

  点评: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是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石。、实施农村警务战略,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随着这项工作的不断推进,必将为新疆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

  探索诉调对接、社区矫正新措

  3月26日,自治区诉调对接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在阜康召开,自治区法院系统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商优势互补、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纠纷化解工作规划。据了解,我区各级人民法院选聘政治坚定、文化水平较高、社会威望较高的人员担任诉讼调解员,形成了遍布全区乡、镇、村的调解网络。构建了人民法院与司法局,各审判庭与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相衔接配合的三级联动协作机制,在促进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群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月11日,乌鲁木齐县社区服刑人员电子监控系统演示现场会召开。此次会议,标志着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信息化。

  点评:诉调对接既是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矛盾化解的需要,也是我区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成效的体现。同样,对社区矫正人员实现信息化管理,是自治区司法厅在创新特殊人群社会管理的新模式,也是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从“人防”到“技防”的重要转变。

  出台《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

  4月1日,《新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下称《办法》)正式施行,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根据《办法》规定,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之外,有下列5种行为之一的,皆可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全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制止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协助公安、司法机关追捕、抓获通缉的罪犯或犯罪嫌疑人的;为保护国家、集体的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抢险、救灾、救人的;其他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的。

  点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的出台为的是使“见义勇为”真正成为各族公民自觉遵循且切实践行的道德规范,从法律和政策角度切实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当其牺牲自己的人身、财产来保全他人的时候,政府和社会保证其自身及家庭仍能正常生活和工作,不会因为其助人行为陷入种种困境。《办法》的出台对于弘扬社会正气,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至关重要。

  自治区法院系统开展“两评查”

  今年5月至12月,我区法院系统紧紧围绕“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建设”主题,以“找差距、补短板”为要求,自上而下大规模地进行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启动的自查、抽查、督查、整改等一系列工作,不仅要求一线法官全员参与,还让全区每一个法院都积极出台相应措施,力求“作风正、业务精、形象好”。

  全区法院有开庭任务的法官共2338人,被评查开庭案件数人均1.41件,其中1988名法官的9441份裁判文书参与评查。

  在评查活动结束后,自治区高院深入剖析了评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并提出了详细的整改意见,要求建立开展评查的长效机制,实现评查常态化,不断查找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司法能力建设,让法官及书记员们真正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少什么练什么”。

  点评:自治区法院系统开展大规模的严格评查,有助于转变司法作风,促进司法改革,切实提升法院司法能力。各级法院接受这种严格评查的虚心和下功夫整改的决心,使法院及法官们的形象从高高在上转变为“接地气”了,对提升全区法院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移交地方

  6月25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移交签字仪式在乌鲁木齐举行。长期以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在确保新疆铁路建设、新疆铁路运输畅通、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移交后,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下辖的3个基层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及下辖的3个基层检察院将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正式移交自治区实行属地管理。

  点评:将铁路运输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与铁路运输企业分离,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移交给当地实行属地管理,既是改革铁路管理体制的重要步骤,更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表彰“6·29”反劫机英雄

  6月29日上午,从和田飞往乌鲁木齐的天津航空GS7554航班起飞不久,机上6名暴徒突然暴力冲击驾驶舱,持械袭击乘客,图谋劫持飞机,制造暴力恐怖事件。危急时刻,机组人员以及各族乘客毫不畏惧地与暴徒展开了搏斗,迅速将6名暴徒制服,成功粉碎了暴徒的劫机图谋。

  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激励广大民警,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先后召开“6·29“反劫机英雄表彰大会,对参与反劫机的5名公安民警、2名协警进行表彰。

  点评:在国家利益和人民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紧要关头,面对血与火、生与死的严峻考验,我们的英雄们和英雄机组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坚决果敢、英勇无畏。

  “6·29”劫机暴恐事件的成功处置,是广大人民群众与专门力量同仇敌忾、共同与暴恐分子生死搏斗的结果。只要我们各族人民团结起来,恐怖分子就没有藏身之地,他们的反人类暴恐行径必将遭到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唾弃!

  我区两人当选“最美警察”和“最美青年检察官”

  2012年10月,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公安局班迪尔派出所热布提警务室民警那迪尔拜克·阿瓦孜伯克,成为新疆公安机关唯一当选中国“最美警察”的民警。长期以来,那迪尔拜克在“生命禁区”爬冰卧雪,巡逻守护,为保一方平安默默付出。他让 “缺氧不缺精神,艰苦不怕吃苦,海拔高工作标准更要高”的塔县公安精神在高原闪耀。

  也是在10月,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童燕入选全国“最美青年检察官”。童燕工作17年来,起诉的案件无一错诉、漏诉,有罪判决率达到100%,且均为重大案件。她先后办理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勘查处原处长李春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原党委常委、伊宁市原市委书记焦宝华案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大要案。

  点评:在推进两大历史任务的进程中,我区政法干警责任重大,两名干警分别当选“最美警察”和“最美青年检察官”,这是对全区政法干警的褒奖和鼓励。他们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值得所有政法干警学习。

  新疆平安创建成效显著

  公众安全感满意度三年持续提升超十六个百分点

  12月24日,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的《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众安全感调查报告》新鲜出炉,记者在这份报告中看到了几组令人欣喜的数据比对:2012年新疆公众总满意度87.44%,较2011年同比上升8.73个百分点,较2009年上升16.03个百分点;公众安全感87.58%,较2011年同比上升5.96个百分点,较2009年上升16.6个百分点;公众对政法综治工作的满意度87.65%,较2011年同比上升6.12个百分点,较2009年上升16.06个百分点。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两年多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要求,坚持中央提出的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的正确论断,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以铁的手腕、铁的决心,牢牢把握住遏制打击暴恐的主动权,坚决把暴力恐怖犯罪打掉在预谋阶段、消灭在行动之前,打掉了一批暴力恐怖团伙组织,增强了各族群众的安全感。

  点评:公众社会安全感和满意度是检验我区各项维稳工作的标准,新疆公众安全感三年持续大幅上升,各族群众对政法综治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高,表明目前新疆社会大局整体向好,这源于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经济发展基本前提,综合施策、综合发力,近两年连续推出维稳32项措施和24条硬招实招,通过实施一系列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加强农村(社区)警务室建设、加大城镇社会面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快基层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夯实了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切实筑牢了维稳防控第一防线。(首席记者王维 陈泽华 高琦 记者 乔选路 童文艳 张越 张蕾 宋漾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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