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关注和服务民生,主动回应社会需求,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院和检察官就在身边。”这是西安未央区检察院检察长李亚军常常给干警说的一句话。
盘点刚刚过去的2012年,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打击各种犯罪的同时,未央区检察院做过那些事儿,让不少未央群众记忆犹新……
“检察微博”紧密联系网友
2012年2月8日,未央区检察院开通了陕西省检察机关首家官方微博——“未央检察”,10个多月粉丝已经超过10万人,影响力名列全国检察机关前茅。
2012年6月21日,未央区检察院组织“博友走进未央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12名不同行业的博友走进未央区检察院,与检察官面对面交流,近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同时以“博友走进未央检察”话题对活动进行全程微博直播,并与广大粉丝进行互动,共发消息128条,粉丝参与话题讨论908条,受到了广大博友的普遍好评和支持。随后,“未央检察”围绕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先后即时直播了省院组织的预防职务犯罪“未央—长庆模式”论证会、举报宣传周联合接访、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公诉庭审等重大活动情况,设立了疑难案件讨论等话题,让更多网友通过微博平台了解了检察工作。
“未央检察”开通以来,管理员每天主动与网友打招呼问候,互动交流,平等对话,对博友的留言和提出的各种问题及时回复,属于本院管辖的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事情,通过微博@通知有管辖权的部门关注处理;对博友提出的法律问题,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博友知法守法,依法维权。博友“强子”、“失语”等人先后留言:“你们做得很棒,普法宣传的好窗口!”“未央检察,做得很不错。敞开度大!”。
“6+1”保护涉罪未成年人
2012年5月25日,未央区检察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刑法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合作,正式启动未成年人特别保护“6+1”机制实证课题研究,总结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防一体化办案工作,整合、修订现有探索和做法,依照修改后刑诉法增设新的工作制度,形成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6项制度和1个关护体系,即律师介入和法律援助制度、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刑事和解制度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不起诉记录封存制度、刑事特困未成年人救助制度。同时以未央区检察院与未央区关工委联建的“心家园”工作室为中心,辐射和带动帮教基地,建成社会化帮教体系。
从去年5月份开始,未央检察院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关工委、团委、妇联及有关街道办事处、社区、企业协商沟通,会签协议,共同推进涉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专门的援助律师库,已对7案11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区关工委、团委、妇联等单位推荐了42名合适成年人,已参与讯问活动61次。民政、教育、妇联、团委部门对因刑事案件而陷入生存困境的7名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生活、教育、心理等方面的救助措施,保障其健康成长。与区关工委共同建立了“心家园”工作室,由关工委“五老”与检察官担任工作人员,负责犯罪轻微未成年人的帮教、青少年不良行为矫正等五项工作。分别在辖区伊势威公司和联合社区建立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共对6名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帮教,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其监护人的称赞。
截至目前,未央区检察院已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件32人,为今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无缝对接奠定了坚实基础。
预防职务犯罪模式闻名全省
2012年9月19日,在陕西省召开第十次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上,未央区检察院与长庆油田公司检企合作预防职务犯罪形成的“未央—长庆模式”,被省检察院、省国资委和省国防科工办决定在全省国有企业正式推广。
预防职务犯罪“未央—长庆模式”,是未央区检察院与辖区国有大型企业长庆油田公司,从2005年开展检企合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探索出的一套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模式,其基本内涵是:依托一个平台——预防职务犯罪长庆油田工作站,统合两项职能——检察机关预防职能和长庆油田纪检监察职能,深入三个层面——企业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观念、职务犯罪风险防控、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四项机制——沟通协调、对策研究、协助办案和综合保障机制。
经过7年的探索,检察机关和企业形成了全面的合作机制和内控机制,使长庆油田公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走上常态化、规范化轨道,取得了职务犯罪发案率和各级干部违法数量明显下降、职工对管理人员的廉洁满意度大幅上升的“两降一升”效果,有力促进了长庆油田公司“创和谐典范、建西部大庆”创建目标的实现,被中石油集团公司在全国油田系统进行了推广,这一工作模式受到了陕西省委、陕西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和高检院预防厅的充分肯定,被媒体称为“未央—长庆模式”,成为了闻名全省的检察工作品牌。
270个检察室覆盖未央大地
2012年11月5日上午,未央区检察院在辖区张家堡街道联合社区举行“一社区(村)一检察官”活动启动暨“检察官工作室”挂牌仪式,正式拉开了西安市检察机关“一社区(村)一检察官”活动序幕。
“一社区(村)一检察官”活动,是未央区检察院积极落实西安市检察院部署,主动延伸检察触角,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举措,目的是通过检察工作重心下沉,贴近社会,深入基层,融入群众,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犯罪,增强群众法制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群众满意度,为未央国际化大都市中心区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社区(村)检察室设立了统一标识,张贴统一的工作制度和承诺,公布派驻检察官的联系电话、邮箱、QQ号码,便于群众24小时联系,并要求各社区(村)检察官每周下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小时,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当好站在群众身边的贴心检察人。
在此后一周内,未央区检察院在辖区109个社区和161个行政村都相继设立“检察官工作室”,派驻“社区检察官”,使检察官来到群众身边,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欢迎
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有了检察官
2012年11月17日,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派驻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检察室揭牌成立,正式启动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西安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特区申遗征地拆迁工作。
汉长安城遗址位于西安市未央区西部,是我国迄今规模最大、保存最为完整、遗迹最为丰富、文化含量最高的都城遗址,入围中国丝绸之路首批申遗的大名单榜首,将在今年6月底后接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考核。未央区检察院把服务保障汉长安城遗址区保护和申遗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院党组利用中心组学习时间专门到遗址区参观调研,详细了解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思路,形成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思路,制定了《服务保障西安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特区申遗区征地拆迁工作的意见》,并抽调4名干警介入第一阶段8.58平方公里的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区搬迁工作,确保拆迁工作依法廉洁,打击破坏遗址区保护利用和申遗工作的各种犯罪。同时,在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设立派驻检察室,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检察机关预防、打击、保护、服务作用,为遗址区内行政村两委会干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切实保证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开辟了服务大局的“绿色通道”。(通讯员 毛志伟 马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