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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阳光司法的“平台”效应

2013-01-05 09:45:4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厦门中院举行学生专场开放日活动,图为中学生参观该院院史馆。

    “正义不但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司法的公开、透明,对于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日益高涨的关注,对于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也是厦门法院追寻的目标。”

    近年来,厦门市中级法院以海沧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为契机,在全市法院积极开展争创“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活动,构筑三个平台,努力实现从立案、审理、执行到管理监督全方位公开,积极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诉讼服务中心平台:

    将立案作为公开的起点

    当记者来到厦门中院诉讼服务中心门口时,正值一位残疾当事人老林前来立案。沿着大门左侧一条平缓的花岗岩斜坡,坐着轮椅的老林自如地摇着双轮进入了大厅。迎接他的是身着红色马夹的“导诉员”。很快,老林在导诉员的指导下填写了材料,顺利地完成了立案。

    “没想到办理这么快,法院的工作人员也很热情,这里还设立了专供我们残疾人通行的道路,想得蛮周到的。”老林对记者说。

    “诉讼服务中心是法院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也是群众感受司法公开的起点。围绕人民群众对立案环节的司法需求,我们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厦门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张巧铭法官向记者介绍。

    记者了解到,厦门中院实现了查询接待、材料收转、立案审查、信访接待、司法救助等十项功能的一站式服务,两级法院全部建成标准诉讼服务中心,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和“市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中院和思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还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

    为了更好地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便民,厦门中院大力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的“三化”建设。

    首先是导诉服务的多元化。除了印制立案指南、设置电子触摸屏、诉讼流程上墙等常规导诉方式外,该院还发挥辖区优势,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共建导诉台,聘请法学院的优秀学生轮流到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导诉服务,让当事人轻松、便捷立案。

    2010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视察厦门中院时,对这一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如今,身穿红马夹的大学生导诉员,已经成为厦门中院的一道亮丽风景。

    厦门中院立案一庭庭长江伟介绍说:“第二个方面是推动诉讼服务的信息化。除了通过电子公告屏,公开庭审案件、开庭时间、审判法庭地点、承办法官姓名外,我们还研发开通了短信服务平台,实现全市法院案件立案后由系统自动向当事人发送短信告知立案信息,让当事人对立案进程零疑问。同时推出网上立案审查、网上信访和网上诉讼指导等功能,方便群众诉讼。”

    前不久,一位远在日本横滨的当事人专门发来邮件,对厦门法院推出的网上立案审查便民措施表示感谢,因为有了这一功能和服务,让他避免了空跑一趟。

    三是便民服务的精细化。两级法院均设立了ATM取款机或邀请银行进驻诉讼服务中心收费,实现立案、交费一站式服务;设立了无障碍通道,为特殊人群开通绿色通道;设立了立案调解室,聘请特邀调解员开展立案调解工作。中院还推行了法官判后答疑、中层领导接访和院领导约期接访的“三位一体”接访模式,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

    值得一提的是,厦门各基层法院还在诉讼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地推出了一系列特色服务,如思明法院在中心设立小额民事诉讼调裁庭,在全省率先开展小额调裁试点工作,湖里法院引进银行叫号等候系统,集美法院为诉讼当事人邮寄印有诉讼办事流程图的明信片,海沧法院引进ISO质量管理体系对诉讼流程进行管理,同安法院实行信访、敏感案件卷宗警示标签制度,翔安法院开通免费效能投诉电话等,这些举措大大提高了法院司法的透明度,为百姓提供了更加快捷、便利的诉讼服务。

    ■执行信息管理平台:

    让执行在阳光下运行

    厦门中院与厦门电视台合办的《法院视点》栏目,有着将近20年的历史。2012年改版后,一个名为“执行曝光台”的新版块,出现在公众视野。在这一节目中,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老赖”被逐一曝光,引起了广泛关注。思明法院还开通全国首个“老赖”微博曝光台,运用“微博”工具,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老赖”的打击力度,取得显著成效。

    这只是厦门法院推进执行工作公开化的一个缩影。“推行执行全程公开和执行事项告知制度,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和信息查询系统,将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终结的程序、措施都录入信息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上网查询相关案件执行信息,这是厦门法院推进阳光司法的又一举措。”厦门中院执行局局长李增祥说。

    对于有执行异议的案件,厦门法院还与区电视台合作,由电视台对执行案件进行全程跟踪拍摄与播报,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执行,使权利人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以及法官所做的工作,增加执行案件的公众了解度。

    厦门法院还研发电脑软件,将执行款发放全过程进行透明管理,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同步监督,提高了执行透明度和工作效率,被省高院在全省法院推广。

    “为了促进评估拍卖的公开、公正、客观、高效,我们还在全省率先通过专用摇号机摇号,确定评估拍卖机构,并邀请案件当事人及纪检监察人员,现场全程监督。在摇珠确定拍卖机构时,对每一个标的同时确定一个正选拍卖机构和一个候补拍卖机构,法院首先委托正选机构拍卖,如流拍,则委托候补机构在同一价位再拍卖一次。如候补机构再次流拍,则由正选机构申请降价再拍卖。此项制度有利于加强中选拍卖机构之间的竞争,实现标的兑现金额及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厦门中院司鉴处处长陈锦聪向记者描述道。

    法院门户网站平台:

    使审务接受全方位监督

    在2012年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2011)》中,厦门中院的测评总分在被测评的43个较大城市的中级法院中,与深圳中院并列第一。该报告是对2011年中国26个高级法院和43个较大城市的中级法院的网站司法公开情况进行调研和测评后得出的。

    为了充分发挥网络这个新兴平台的作用,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法院的司法程序和相关规定,厦门法院把网站作为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平台,不断完善网站的功能建设。今年,还积极争取市信息产业局立项,投入120万元,对厦门法院网进行改造升级。

    点击进入厦门法院网,“法院概况”、“诉讼指南”、“裁判文书”、“法院公告”、“网上立案”等栏目一应俱全,涵盖咨询、立案、审判、执行、举报等多方面内容。

    在“法院概况”上公布了法院基本情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业务部门审判职能、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让当事人和公众全面了解法院工作。对网民提交的各项要求,厦门中院及时做出反馈,防止网站成为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使之真正成为服务公众、接受公众监督的窗口。

    2012年,厦门法院网已受理各类网上咨询答疑220条次,上网公开各类生效裁判文书2036份,目前网站点击率达5414206人次。

    “我们不仅坚持在网络建设上体现司法公开,还将细致贴心的服务内容和形式展示给群众,让便民服务的理念在网络中彰显。”厦门中院办公室主任崔建华介绍说。

    记者看到,在网站的众多栏目中,不少与便民服务有关:“诉讼指南”详细提供了如”何立案、诉讼费缴纳标准、各类文书格式、来访须知等方面的信息;“网上立案”使当事人可以通过简单的操作,直接在网上立案;“执行进度查询”,当事人只要键入案号,即可了解到案件的执行进度;“案件新闻”中,一桩桩案件的真相被还原,群众通过这些案件,可以更加了解各项法律法规。

    除此之外,厦门中院还十分注重技术运用,提升“司法透明”新水平。如积极探索庭审网络直播,把电视台的摄录、导播设备搬进法庭,将庭审情况同步现场剪辑后直接上传网络,忠实记录庭审的每个细节,让群众了解法院审判,大大提升了司法公开和接受社会监督的水平。(记者 安海涛 通讯员 吴密菱)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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