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家涉农惠民资金落实到实处,扼制涉农职务犯罪腐败的滋生漫延,2012年新疆阜康市检察院多次由分管检察长带队,利用各乡镇赶集,在各乡镇街头进行惠农政策的宣传和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宣传。检察官们在向赶集的过往群众发放涉农惠民宣传资料和职务犯罪预防资料近1000余份,用发生在身边的一个个真实的涉农腐败典型案例给村干部们敲响了警钟。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阜康滋泥泉子乡某村村干部潘某在负责粮食直补款的发放时,采取虚报种植面积的方法虚报、瞒报、冒领粮食直补款将4万余元装进自己的腰包。因犯贪污罪,潘某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国家惠农资金是“高压线”,碰了就是违法,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在一个多小时的宣讲活动中,吸引了各乡赶的村干部和村民的驻足倾听,有些村干部、村民乾脆坐在检察官细听检察官宣讲惠农政策,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惠农资金最终面对的是基层群众,近年来,随着国家涉农惠农资金的大量投入,资金监管难度相应加大,一些乡镇村委干部为弥补财政资金不足而违规使用部分惠农资金,利用手中权利或钻政策空子,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损害群众利益。发动群众监督也是最有效的办法,通过与群众面对面接触宣传涉农惠民政策、惠农项目、惠农资金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发动广大群众协助监督落实,预防或减少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通讯员 罗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