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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各地法院全部设立涉军维权机构

2013-01-05 09:00:0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福建各地法院全部设立涉军维权机构

  10年审案超三千标的逾三亿

  “多亏了永安法院维军庭的耐心调解,才让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近日,对《法制日报》记者提及自己两年前遭遇的一场官司,张柱至今仍对法院心存感激。

  张柱是驻闽某部队军官,2009年5月,他和另外几名同事一起购买了位于福建省永安市开辉大道拥军小区的房屋。交房后,他和同事们发现卧室多出两根横梁,严重影响房屋高度和使用功能,遂要求开发商赔偿经济损失20346元,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6327元。

  永安法院受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后,发现拥军小区的房屋普遍存在这一现象,引起购买这一拥军小区房屋的军人军属广泛关注和不满。鉴于案情影响面广,该院维军庭依靠“大调解”机制,组织了部队特邀调解员、永安市房管、建设等部门的专家及双方当事人到庭参加调解。

  在法官循循善诱的讲理说法和部队特邀调解员的努力下,被告同意补偿张柱等人吊顶费用3000元、空间缩小价值12000元,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6000元的协议。协议达成7天后,开发商如期支付赔偿款21000元。

  福建省高院新闻发言人严峻告诉记者,自2002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军诉讼案件3000多件,诉讼标的3亿多元,为部队及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近两亿元,每年减缓免交涉军案件诉讼费达100余万元。

  据严峻介绍,目前福建省84个县(市、区)和9个地级市中级法院全部设立了涉军维权法律服务机构,并相继出台了维军合议庭的工作制度、巡回法庭章程、案件反馈回访制度,及军人军属来信来访登记和接待制度。此外,各地法院坚持对涉军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机制。为便利军人军属诉讼,许多法院还实行远程立案、上门立案,建立驻军巡回办案点、“假日法院”等措施。

  记者在连江县人民法院采访时看到,该院立案大厅专门设立军人军属立案窗口,制作了“军人军属优先”标牌,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涉军案件,做到随到随立,当日受理,当日送达文书,当日排期开庭,当日将诉讼材料移交合议庭。

  “司法维军不仅在于公正处理涉军案件,更在于提供优质周到的司法服务。”连江法院院长连强说,法院在当地野战部队设立涉军维权法官工作室,指定两名资深法官定期到工作室现场办公,并设立司法维军信箱,公布电话、QQ等联系方式。2012年“八一”前夕,连强还带着涉军维权合议庭等20多名法官走进军营,为上百名官兵解答法律问题,赠送法律书籍。

  针对福建驻军点多且分散的特点,各地法院不断创新形式、拓展法律服务。10年来,全省法院共赴军营上法制课11000多堂,开展法律咨询400多场。各地法院还把服务前移,向军人军属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公布法律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开通网页,帮助军人军属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预防涉法纠纷的发生。

  在处理涉军案件中,福建各地法院把调解工作贯穿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创新调解方法,充分发挥部队、人武部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促使大量纠纷以和谐方式得到解决。据统计,多年来,全省法院涉军民商案件调解撤诉率都在70%以上。

  “官兵涉法问题看似是个人的事,但影响部队稳定和社会和谐;看似是少数人的事,但事关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一定要精心打造涉军审判这个司法品牌。”福建省高院院长马新岚自豪地说,这些年来,福建积极探索加强和创新司法拥军和涉军维权工作,有效增强军政军民团结,有力促进军地和谐稳定,受到中央政法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等的充分肯定,并作为“福建经验”向全国全军推广。

  据统计,近年来福建已有4个法院、3名法官分别被评为全国涉军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40个法院、50名法官受到南京军区和省委表彰。(记者吴亚东)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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