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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准生证“顺产”还要走多远

2013-01-04 16:32:4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华社 

  新华网兰州1月4日电(记者张文静)2012年12月3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出台了简化生育保健服务证办理流程的通知,提出流动育龄夫妻可就地办理一孩生育保健服务证(俗称准生证),解决准生证难办的问题。政策调整后,相关部门到底如何落实?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走访了甘肃兰州市计生部门和部分流动人口。

  办证流程简化让流动人口有了“定心丸”

  租住在兰州城关区酒泉路街道杨家园社区的居民焦双霞和爱人近日顺利拿到了准生证。有了证,孩子的出生就合法了,能上户口,她也能享受孕期保健服务。

  “我怀孕3个月时,朋友告诉我要办证,但听说要回户籍地去办。”焦双霞说,她的老家在甘肃永靖县一个农村,“要是回去办就麻烦了,怀孕坐车不方便。”

  到城关区酒泉路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后,工作人员的一番话让她放宽了心。“现在能就地办证,女方委托户籍所在地的家人办个初婚未育未抱养的婚育证明,再带上男方婚育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就行,材料齐全,当场办理。”酒泉路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主任陈蔚玲对焦双霞说。

  此次通知出台前,按照规定,流动人口办理准生证必须提供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供职单位出具的双方婚育证明,有些地方还规定,女方必须回户籍地办证;通知出台后,流动人口可在现居住地就地办证,开不出婚育证明可签承诺书代替,这大不同于以往的规定给流动人口办证吃了“定心丸”。

  准生证新规出台让办证不再“折腾”

  不少办过准生证的流动人口有着深切体会:男女双方在现居住地与老家来回奔波就为不断盖公章,准生证被笑言是让人跑断腿的“折腾证”。

  旧规严厉是因为近年来人口迁移频繁,户籍地对外出人口尤其是无固定工作多次流动的人口无法跟踪,很难核实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真实性,导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开具困难,而无婚育证明就无法办理准生证。加上许多流动人口属跨省办理,各地准生证政策不一,材料、流程不同,使得流动人口来回奔波,办证困难。

  兰州市人口委主任王俊东介绍,焦双霞等流动人口办证的顺利既得益于国家政策的调整,又要“追根溯源”当地的政策先行——兰州市人口委于2010年全面实行了将流动人口纳入现居住地管理,明确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证件发放渠道及办证程序:不论已婚育龄夫妇是否有工作和工作单位是否在兰州所属辖区内,均由女方现居住地乡镇或街道或女方户籍地乡镇或街道发放,社区(村)和工作单位配合。

  兰州市城关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局长王效强说,这个规定明确了流动人口可就地办证。对流动人口来说,新规定让办证不再折腾。

  新规要落实还需细节操作

  自国家调整准生证办理政策出台以来,多省因地制宜出台了方便流动人口办证细则。但对于刚“出炉”的政策,计生部门认为国家对简化流动人口办证的执行还需细节设计。

  一位长期从事计生工作的干部坦言,调整后的政策提到,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但他认为,对这类流动人口来说,承诺只是诚信承诺,缺乏法律效力,会为计生工作人员实际工作的严格把关和为群众提供方便平衡方面带来难度。基层计生干部表示,国家应规范承诺的具体内容,使承诺更具有法律效力。

  据了解,实际工作中,流动人口准生证办理关键之一是核实其婚育状况等信息。但如今,地方相关部门信息沟通仍不畅,育龄群众流动信息不能直接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提交和查询。此外,卫生、公安、民政等部门都有多个系统或平台用于人口管理,但这些系统平台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动。

  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副教授张永梅等专家建议,应加快这些系统的整合,推动人口信息全国互联互通,明确居住地与户籍地的相关责任。“如果能把这些平台和人口管理平台实现对接,既是对计生工作的方便,又是对各项民生政策执行的方便。”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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