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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凌云街道闵朱居民小区社区事务自治调查

2013-01-04 15:37:5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解放日报 

    协商:最大公约数是公共利益 凌云街道闵朱居民小区社区事务自治调查(上)

    “书记,帮我们开个协调会吧?”走在徐汇区凌云街道闵朱小区,居民区支书陈艳常会遇到居民提出类似要求。停车问题、噪音问题,乃至邻里之间吵架红了脸,居民们最认可的就是“协调会”。

    闵朱小区是一个由商品房、售后公房、动迁安置房等不同类型组成的混合型小区,1283户人家,居民以工薪阶层、老人为主。在陈艳的记忆中,自从开展社区居民自治以来,整治乱停车、清理垃圾,选聘物业,虽然过程繁复,成果倒也不少。不过,最让陈艳感到自豪的,是曾经发生矛盾后“剑拔弩张”的架势越来越少,居民慢慢养成了坐下来“摆事实、讲道理”的习惯。

    协商自治是如何开展的?

    一杯水和一个对话平台

    前不久,住在闵朱小区一幢居民楼的业主跑到居委会说,一楼的业主把承重墙敲掉了,“房子塌了怎么办?谁来保证我们的安全?”

    居委会工作人员打了一圈电话,了解到:一楼住户装修时确实破坏了承重墙,物业公司于周五开出整改通知,并向街道房办报备。第二天相关部门休息,居民却等不得了。“工作流程走掉了,火还在烧,怎么办?”陈艳立即打电话,将正在外地的房东请回小区“商量商量”。

    晚8时,物业管理人员、居委会干部和楼里居民聚集在楼下。陈艳开场把情况跟大家讲了讲,请大家表达意见,不忘给一楼房东说话的机会。“舆论”自然是一边倒,房东最后表态:既然如此,少数服从多数,明天就买砖头把墙砌上。事情就顺利解决了。

    “给居民们倒上一杯水,让大家消消气,再给他们提供一个对话的机会。”陈艳对居民自治有着朴素的理解。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的组织,但居委会干部并不天生代表居民,在利益面前尤其要“撇清”,还是让居民自己来说话。闵朱小区居民自治,正是由居委提供平台,在一个大家都心平气和的氛围里开展对话。

    这“一杯水”的感悟,陈艳和她的同事琢磨了七八年。小区业委会副主任蔡爱丽说,2004年那会儿,居民曾为开发商要在一块空地上建楼闹得不可开交。“实际上,这块地确实是属于开发商的。”居民们也承认,但又觉得在此建楼会影响居住环境。在跟开发商一轮一轮的协商中,居民们学会了表达,并成功说服了开发商将这块地的使用权交给小区。

    寻求最大公约数

    走进闵朱小区,一片樱花林郁郁葱葱,林子周边铺了一圈绿化砖,停了十几辆车。小区居民告诉记者,这就是曾经“闹了好几年”的那块空地。

    从开发商手中接过这块地后,大家众说纷纭,有车的居民建议做停车场,没车的建议做休闲场地。还有居民提议什么都别做,自己却偷偷在空地种上了菜。一次征询下来,居委会无功而返。结果,空地上垃圾遍地、乱停车,中间零星还长出了小青菜。再后来,居民们自己都受不了了,要求整治这块空地。2009年,再次在居民中征询意见,这回空前一致:做成绿地外加停车场。

    为何前次征询未成,而后次能成?街道办事处主任徐清认为,小区自治中,最大的公约数是公共利益。只有在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才能形成协同共治的局面。

    有意思的是,改建绿化并不是许多居民的“第一选择”,却是最后大家都能接受、“阻力”最小的方案。“这恰是寻求最大公约数的最好注脚,公共利益是需要通过协商来发掘的。”

    多样利益外的黏合剂

    这些年,与闵朱小区居民们一起寻找公共利益,社区代表李佩玉感觉到,其实还需要一种“黏合剂”,一些愿意付出的人,来帮助大家开展协商。越来越多的社区工作者也感到,社区的共同性问题,比如治安、环境等,只是产生社区共同行动的一个基础,却并不是一个充分条件,这里面需要开启的是共同意识。“比如小区里装健身器材,是大家的共同利益。但最靠近器材的住户,会受晨练的噪音打扰,这些人家自然希望器材离自家远一点。”业委会副主任顾兆珍说,这些自感受干扰的人家会采取协商的办法,也会用扔水袋、扔剩菜馊饭等方式表示不满。“选哪种方法能解决问题?有了比较,大家都清楚了。而且协商多了之后,居民们也知道了,社区不是一个人的想法说了算的。”

    这个共同意识,经由这几年自治经验,在闵朱小区慢慢形成。让不少小区感到头痛的物业管理问题,在闵朱小区仅花了一个多月时间就顺利解决。原物业管理公司今年10月底合约到期,9月告知业委会因企业转型退出物业管理行业,不再续约。小区立即启动选聘物业流程,经过几轮选择,剩下四家竞聘的物业公司,居委会、业委会和业主代表还暗访了这几家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同时将物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暗访结果用书面形式发给每个业主,一周后业主代表投票“四选二”产生两家备选物业公司。之后的业主大会上,两家公司被请到现场参加“答辩”。投票后,一张张选票在监票人的监看下摊开,无效票还专门写上备注为何无效。11月1日,新选聘的物业公司与老公司顺利交接。一直持“怀疑”态度的一个老居民说:“这次我服了,每个环节都没有藏着掖着。”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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