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县检察院先后获得全区检察系统“首批全区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第二批自治区和谐单位”荣誉表彰。
近年来,该院坚持把文化建设作为推进全县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独具恭城瑶乡特色的“敬和新民”检察文化建设,先后开设了恭检爱心协会宣传栏、预防职务犯罪专栏、检察文化长廊、文体活动室等,在丰富检察干警工作与生活的同时,达到了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检察文化、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社会效果。
在创建和谐文明单位的工作中,该院融合“敬和新民”检察文化,将“和谐为民”理念纳入每年的岗位目标管理中,实行各科室专人负责、一岗双责,抽调干警、筹集资金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受到当地人民群众一致好评。(通讯员 朱林斌 阳初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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