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你好!王某诉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13年1月28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在温宿县人民法院四楼3号审判法庭开庭审理,请你做好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时参加庭审,谢谢合作。”近日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发给李某的提醒短信。
该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有的当事人由于未能及时记下开庭时间和地点,或者因传票丢失,导致无法按时出庭,影响了庭审效率,影响了调撤率,有的还极易引发涉诉信访。因此,该院本着“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了短信提醒开庭活动,要求办案人员根据个人手中庭审案件排期情况,提前两天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信息,再次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和地点等,确保当事人准时参加诉讼。
据不完全统计,该院自实施短信提醒开庭措施以来,已发出50余条短信,当事人出庭率达95%以上,调撤率达80%以上,这一更加利民的新举措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万龙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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