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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改革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2013-01-04 08:21:5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深化司法改革,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

    2012年10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首次发表《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向国内外介绍了中国司法改革的基本情况、主要成就及努力方向,表明了中国致力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2012年,司法改革砥砺前行。

    优化职权配置,维护司法公正

    2012年,司法改革积极回应人民关切,从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障碍出发,继续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过去,由于历史等原因,铁路司法系统的人、财、物管理均由铁路部门负责。铁路检法两家常为人质疑:“用着铁路的房子,拿着铁路的钱,能不给人家办事?”

    铁路检法何去何从?

    2012年6月30日,随着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与哈尔滨铁路局签订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移交接收协议,全国17个铁路运输检察分院、59个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已经全部移交地方管理。这标志着本轮铁路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铁路检察院纳入了国家司法管理体系。与此同时,铁路法院也移交地方管理。

    铁检、铁法管理体制改革,是2012年深化司法改革的一个缩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表示,当前我国的司法职权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司法改革取得了很大成就。

    更新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司法改革的推进,人民群众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出更高的要求。司法机关的执法理念,必须与时俱进。

    2012年7月,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曹建明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要着力转变和更新执法理念,始终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与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认为,检察机关要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最根本的是要端正执法观念。

    而在整个政法界,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基本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为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奠定了思想基础、提供了精神动力。

    加强制约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2012年,在更新执法理念的同时,司法改革更加注重对执法权的制约和监督。

    在法院,深入推进立案、审判、执行分立。在司法行政系统,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不断完善。2011年10月,为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同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所办案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截至2012年10月,全国已有2200多个检察院成立了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教授认为,加强权力监督制约被列为司法改革的重点,是对权力根本属性以及司法权运行规律的深刻认识与把握。

    夯实基层基础,践行执法为民

    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是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司法改革的价值追求。

    2012年,司法机关强化服务意识,延伸工作平台,充实基层司法力量,筑牢执法为民基础。

    截至2012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设置派驻基层检察室2758个、检察联络室(站)等其他组织形式9622个,为基层群众提供了更加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基层法庭、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基层司法所建设也在稳步、有序推进。

    夯实基层基础,践行执法为民,让人民群众不仅有地方“说理”,而且能“顺气”。

    简化办案程序、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机关采取的这些便民措施,既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又及时排解了群众心中的“怨气”,化解了社会矛盾。

    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司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越来越近。(徐盈雁)

[责任编辑:李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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