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7日,正在办案的天津蓟县人民法院上仓法庭副庭长石玉波突发脑梗塞。同事们迅速将其送往医院抢救,但已无力回天,生命凋零在风华正茂的37岁。
17年前,20岁的石玉波从市司法学校毕业,成为蓟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的一名法警。工作之余,抓紧每一分钟学习,成为石玉波最重要的事儿。十年磨一剑。2004年,原本只有中专学历的他成为当年蓟县法院唯一一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干警。
2006年年初,石玉波来到了上仓法庭,先担任审判员,2011年1月被任命为副庭长。在上仓法庭期间,石玉波公正高效地审理了1930起案件,平均年结案300件,是全院法官平均结案数的3倍,近70%的案子都是调解结案。他所办案件无错案、无超审限、无集体上访、无矛盾激化;不论官司输赢,从来没有当事人对石玉波这个承办法官的公正有过微词。
党和人民给了石玉波崇高的荣誉。他多次被评为院级、市级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曾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天津市“十大优秀法官”和天津市第六届杰出青年卫士称号,并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
帮外地人解难题
老孙是河北省张家口人,去年元旦期间经人介绍,从蓟县当地人手里购买了一台挖掘机。当把46万元全部付清、雇用运输车去卖家拉挖掘机的时候,却遭到村里几名村民的阻拦,理由是卖家欠他们的工程款,不让老孙把车拉走。老孙再找卖家协商时,卖家躲起来不见了。
无奈之下老孙只好报警。经办的民警认为双方之间有经济纠纷,告知老孙到法院去解决。这可急坏了老孙,钱交了,车拉不出来,弄不好要钱财两空了。走投无路的老孙抱着一线希望来到上仓法庭寻求帮助。
看着面容憔悴、着急上火的老孙,石玉波感觉事情紧急,他及时向庭长做了汇报,又马不停蹄地赶赴两处银行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对老孙交付给卖家的货款进行了冻结。迫于法律的震慑力,卖家主动找到法庭要求协商解决此事。在石玉波的多次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没想到啊,你石法官这样重视我们外地人,保住了我的救命钱。”不善言辞的老孙感激不尽,拉着石玉波的手久久不放。
石玉波常说,一件案子办不好,是会被当事人记恨一辈子的,有损司法公信力。身为法官,案子再多,也要加紧办理,迟来的公正有时就不是公正。有些事,当事人拖不起。那咋办呢,答案只有一个,来了案子快办、办好。为了履行自己的诺言,石玉波经常加班,从来没请过病、事假。因为每天都要接待很多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加之有时一天要开好几个庭,说话太多了,他的嗓子很多时候都是沙哑的。因代理案子常和石玉波接触的当地法律工作者黄运利说石玉波“三快”、“三多”、“四心”。“三快”是接手案件送达快、进入程序调解开庭快、裁判文书下发快。“三多”是调解多、撤诉多、案件自动履行多。“四心”是对老百姓有爱心、对调解有耐心、对当事人有诚心、对案件细心。
布鞋更跟脚
和许多派出法庭一样,上仓法庭受理的案子,大多是一些家长里短的小事。可石玉波对这些小事,丝毫不敢大意,因为在农村长大的他深深懂得,对于一个农民来说,一生中遇到的这一次小事,就是一件天大的事。因此,他总是像对待复杂疑难案件那样来处理这些简单琐碎的纠纷,从来不敢懈怠和疏忽。针对农村的实际情况,他不是端坐法庭审案,而是经常串地头儿、坐炕头儿,找亲属、找干部,协力调解,使很多矛盾纠纷没出村就彻底化解了。为了方便工作,来上仓法庭后,他就很少穿皮鞋,总是穿着一双布鞋跑来跑去。一双普通的布鞋一下拉近了法官和百姓的距离。感情近了,沟通顺了,许多案子很快就调解结案了。
村民刘大爷和林大嫂,平日里相安无事,却因为村头的一小块承包地发生了摩擦。俩人话不投机,矛盾越来越大,林大嫂一怒之下,把争议地连同通往村外的一条马路路口都用树枝子给堵上了。气愤之余,刘大爷不再理论,而是一纸诉状把林大嫂告上了法庭。石玉波耐心听取了刘大爷的倾诉后,并没有急于送达应诉手续,而是来到现场实地查证。
“林嫂啊,乡里乡亲地住着,有啥事好商量,别感情用事。您看,这样堵着路,先别说村里人都没法走,就是您自己也没法走不是?还是赶紧把路腾开吧!”实地了解了情况后,石玉波开始劝说林大嫂。
“要腾你腾,反正我不腾!”正在气头上的林大嫂冲着石玉波喊了起来。
“那好啊,林嫂,我就帮您腾啦。”石玉波没再多说什么,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
正值7月,骄阳似火,没一会儿,石玉波已是汗流浃背了,布鞋里也积满了土。林大嫂看在眼里,不好意思袖手旁观了,也跟着忙了起来。边干边唠叨着:“今儿这事我可是全冲你石法官了。”石玉波的一举一动,刘大爷隔着门缝看了个满眼,老人被深深地感动了,主动提出了撤诉。一场纠纷就这样被石玉波悄然平息了。
赢在细节里
年结千余件案子的法庭,光在法律文书上盖章,就需几千次,说起来也是一件辛苦事。一次,新来的书记员在给法律文书盖章时,没有注意到印章上法徽位置,石玉波发现后立即要求重盖。他说,法徽代表公正审判,法院连印章都盖歪了,当事人怎能信服法院呢。一次,石玉波看到盖有印章的文书因打印原因有黑边,他马上提出重新打印盖章。在石玉波眼里,文书是法院外在形象,决不能有任何瑕疵。
石玉波的“细”,体现在许多方面。案子一到手,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自己的手机号码,便于当事人随时联系咨询案件。每当当事人来到法庭,他都热心地为他们倒上一杯热水,拉近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为调解做好铺垫。他把送达法律文书的时间一般选择在上午10点以后,按他的说法,早晨8点送达,一般的当事人都外出了,而10点以后很多都在家。所有这些,都提高了办案效率。(记者 赵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