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将改革新农合支付方式,避免“大处方”“大检查”等违规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记者从贵州省卫生厅了解到,2013年贵州全面实行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由过去单纯的按项目付费向混合支付方式转变,门诊采取总额预付的方式,住院采取以疾病分类按床日付费为主、结合按病种付费的方式,实现辖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及其所有病种的全覆盖。
据了解,贵州今年在50%的县实施支付方式改革,争取到2015年实现所有的统筹地区全面实施支付方式改革。对省级和市州级医疗机构,贵州重点以新农合重大疾病救治工作为切入点,采取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等方式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的探索,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上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贵州省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从2013年度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购买大病保险,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对参合居民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或纯收入的80%为判定标准)再给予补偿,并与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形成多重保障机制,提高参合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李惊亚 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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