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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四个三” 效果“百分百” 天津一分院:创新追诉漏犯工作方法成效显著

2013-01-02 10:30:1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推出追诉漏犯“四个三”工作法,取得显著成效。2010年以来,该院共追诉漏犯13名,其中1名漏犯被判处死刑,2名被判处死缓,1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9名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追诉成功率达100%。

    “四个三”工作法具体指:一是锁定三种类案———该院将聚众犯罪、毒品犯罪和容易伴生其他犯罪的案件确定为追诉工作的重点,认真分析研究每一类犯罪案件的作案方式和特点,把握遗漏罪犯的案件规律,逐一确定不同的追诉方法;二是选准三个突破口———以证据有缺陷、供述交代存疑问以及另案处理或变更强制措施后无结果等三种情形为突破口,从中深挖遗漏罪犯的案件线索;三是规范三种介入模式———即侦查机关优先模式、检察机关优先模式和侦诉协作模式,形成追诉漏犯的打击合力;四是完善三项工作机制———即侦诉配合机制、考核评估机制和奖励激励机制,以提升追诉漏犯的工作效果。

    2010年,该院在审查易杨洋、李远明运输冰毒1445.64克向张娟贩卖一案时,承办检察官运用“四个三”工作法,敏锐发现被告人张娟的情人陈小松有参与贩卖毒品的重大嫌疑,且极有可能是主犯。但由于证据不足,陈小松未被基层检察院批准逮捕,当时正在强制戒毒。为进一步查明案情,承办人多次深入侦查机关了解案情,详细列举补查内容。随着庭审的进行,各被告人心理发生巨大变化,案件承办人抓住时机,采用个别工作、各个击破的方法,终于突破了被告人的思想防线。被告人张娟当庭如实供述了与陈小松的情人关系,以及如何联系运输毒品、如何接头交易等犯罪细节。之后办案人多次与基层检察院沟通,使陈小松贩卖毒品案顺利进入刑事诉讼程序。2012年10月,经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理,陈小松最终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的成功追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记者张宁 通讯员张璐 马民)

[责任编辑:李家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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