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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司法为民创新前行

2013-01-01 15:08:4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开通电子阅卷室方便当事人查卷。

副院长吕诚耐心做调解。
  法官来到新伟社区送法上门。
香坊法院幸福法庭法官田间地头调解。

    去年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坚持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确立了“继续深化从严管理,着力抓实规范执法”的工作主线,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依靠制度机制,从严管束队伍,规范司法行为。他们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坚持能动司法、为民司法,创新便民为民工作机制,使大量社会矛盾在诉前得以有效化解,涉诉信访案件总量和信访发生率有所下降,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一致支持与好评。

    便民利企有“三招”

    又是大雪纷飞的季节,路上的行人因为寒冷纷纷裹紧了身上的棉衣,但平房区新伟街道办事处却洋溢着欢声笑语,一派春意盎然的景象。

    为了让市民对新实施的《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有深入的了解,哈中院民一庭的四位法官来到了新伟街道办事处,为社区群众送上了一堂生动、实用的法制讲座。他们细心讲解新《条例》,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同时对当地群众的涉诉、涉法问题进行指导,对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引导他们如何行使诉讼权利、如何准备诉讼证据,并对开庭审理流程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活动接近尾声时,一位前来咨询的老大爷指着法官的法服说:“你们来得太好了,讲的东西有用又明白,就像你们身上的衣服一样,黑的就是黑的,白的就是白的,让我们心里敞亮啊!”

    去年以来,为切实践行“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宗旨,哈中院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扎实推进便民审判和便民服务,想方设法的方便人民群众诉讼,解决群众诉讼困难。为此,他们大力开展法官下基层、下社区、下厂矿等活动,建立了“走访、回访、联系点”三项便民利企制度。

    制度一:走访制度

    哈中院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坚持“法官多跑,群众少跑”的理念,规定哈尔滨市城区以外的区、县二审上诉案件,合议庭一律要下基层,到案件发生地的法院、法庭开庭审理。在审理涉企案件过程中,他们主动到企业、机关基层组织处深入了解情况,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提出可行的司法建议,避免因诉讼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同时,市法院还将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诉讼指导、判后答疑等纳入到走访制度中,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制度二:案后回访制度

    为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避免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后回访就成了哈中院许多案件必经的过程。在案件回访过程中,法官们要了解当事人对案件裁判的满意程度,了解当事人对办案人员说法自律情况和规范执法情况的评价意见,并对当事人就案件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直至其能够理解和接受法院的判决结果。

    制度三:联系点制度

    为更好地为企业、大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大局服务,哈中院与哈市一些需要定向帮扶的企业建立了固定的联系点,为它们提供经常性的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对涉诉企业提供合法诉讼指导,对企业发展中的合同订立、劳动关系确立、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等提出合理建议。同时严格落实审理涉企案件“三个一律”工作机制。使涉企案件一律快立快审,一律由院庭长亲自办案,充分考虑企业实际,一律慎用强制措施,妥善处理涉企纠纷。

    三项制度实行以来,哈中院通过定期走访提供法律咨询,就地办案快审快结,建立联系点一对一服务,案后回访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帮助群众答疑解惑等活动,极大地减轻了群众的诉累,维护了企业发展,受到了涉诉群众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司法保障有“妙招”

    近年来,哈中院积极为哈尔滨市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特别在涉及征地拆迁等大项目建设中,他们立足工作职能,将其作为服务工作的着力点,认真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妥善化解了大量征地拆迁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为哈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强制拆迁职责由政府转向法院。如何适应这一突然的角色转变,如何完成司法强迁既要保障项目建设,更要避免引发极端事件的两难问题,成为必须思考解决的问题。为此,哈中院针对以往审判工作服务不及时,作用难发挥、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在认真思考调研基础上,将“提前介入”作为主要工作模式,建立联系点,提前介入拆迁工作,在政府拆迁行为作出前,及时过滤掉拆迁行为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拆迁行为;同时派出业务骨干深入拆迁现场,向拆迁群众宣讲政策,释法解疑,就地化解拆迁纠纷。

    去年以来,他们与市征收办共同起草了征收补偿规程与工作指南,多次对全市两级法院、法制办、征收办的人员进行征收工作专题培训,为征收补偿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规范性保证。同时,他们还把司法审查中发现的政府征拆中的问题进行疏理,制作了“征收补偿重要节点及易出现问题环节提示图”,38项重要建议被政府采纳,及时有效地规范了政府的征收拆迁行为。

    在规范政府拆迁行为的同时,哈尔滨两级法院抽调了大量干警深入到拆迁现场,与属地项目实现点对点联系,每个项目都有专人负责。他们通过走访动员、法律宣传、解答咨询等方式积极促使被征收人依法搬迁。对滞留的被征收人,他们逐户进行劝解开导,从法理人情上想方设法地做工作。在法院干警努力下,696户被征收人与政府达成补偿协议,其中包含102户拒迁户,为征收工作良性推进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

    优化服务有“新招”

    为方便群众行使司法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去年5月,哈中院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十七条便民措施》,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标示着他们为人民群众打造便民利民服务机制,真正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决心与力度。

    《二七条便民措施》从便民咨询、便民立案、便民审理、便民执行、延伸便民服务、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等六个方面,对便民审判进行了详细规定,使法官的便民服务和司法救助更加规范合理,诉讼各环节也更加阳光透明。

    为方便群众诉讼,他们在立案庭设立了立案信访服务窗口和弱势群体绿色窗口,对群众立案进行诉前指导,并对诉讼风险进行提示。为完善诉前调解模式,他们专门出台了《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意见》,积极推进诉讼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和行政调解组织调解工作,并积极参与政法委领导的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三调联动”机制建设,全面构建审判工作与多元解纷机制对接,综治维稳与司法为民工作互动的工作机制。既拓展了联系群众的渠道,也促使法官自觉地融入到群众中去,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开展司法工作。近日,哈中院立案庭就利用诉前调解机制,经过耐心细致工作,成功调解了一起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矛盾激烈,极易引发群体性上访的申请执行案件,使双方当事人在立案前即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使群众诉求渠道更加畅通,哈中院要求两级法院坚持有访必接,在每周二院长同步集体接访的基础上,推行随访随接制度,通过当场答复、限时办结、逐案评查等方式,畅通信访渠道,最大限度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他们还在立案庭设立了“院长信箱”,责成专人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进行引导和处理,使群众反映问题、主张权利的诉求渠道更加畅通。

    信息公开有“快招”

    为使哈中院与高速发展的信息社会接轨,以信息化促进法院管理规范化,提高司法为民服务水平。哈中院党组将科技强院作为法院硬件建设的重要目标,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信息工作领导和资金投入,强力推进数字法院和办公现代化建设,促使哈中院的信息化水平飞速提高。

    为拓宽服务渠道,健全民意沟通网络,哈中院搭建了专业的门户网站。现在来哈中院打官司的当事人基本都知道,只要登录该网站,哈中院的审判工作信息便会一目了然地出现在面前。随着排庭开期、拍卖公告、裁判文书、审判信息、诉讼指南、工作动态等与审判工作息息相关的各项内容被时时公开,当事人可以足不出户地查到各类信息,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了解、查阅各类审判信息,使司法活动更加公开透明。

    2012年8月1日,哈中院“当事人查阅电子诉讼档案”服务平台正式开通,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彻底告别了传统纸质档案手工查阅的历史,在电子档案阅卷室,按照哈中院制订的《案件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电子诉讼档案规定》及《电子诉讼档案查档流程》,就可以直接调取所需的已办结归档的电子档案,进行查档复印,大大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档案的利用效率。

    同时,为全面提高办公效率,哈中院还强力推进办公现代化建设。在全市法院建成并投入使用了省高院、市中院与各基层法院“三级视频会议系统”。中院机关全面运行以审判管理系统为核心的“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案件卷宗情况、审理各个流程、工作各个节点在审判管理系统内一目了然,各种数据报表自动生成,为审判监督、案件评查、绩效考核提供了适时、准确的技术支持及依据,办案效率大幅提升。现在OA自动办公软件也已经完成调试和修改工作,今年1月将在中院机关全面运行起动,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与此同时,两级法院“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联网工作也正在上线和调试过程中,两级法院联网办公指日可待。(记者 赵传杰 贾晋璇 通讯员 安 莉 康广蕾)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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