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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筠连法院车载法庭服务少数民族纪实

2013-01-01 14:55:1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苗乡人的米酒,醇香飘四方,苗乡人的飞歌,唱来好时光”……一首悠扬的《醉苗乡》远远飘来,和着歌声,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落木柔法庭的车子缓缓地驶进了这个有山有水有树、人与自然完美融合的地方——团林苗族乡。这条路王法官已经走了很多回了,舒支书远远地看见了车头上“车载法庭”几个大字,笑着和王法官打招呼:“王法官,你这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的,不觉得累啊?”王法官笑了笑,他也觉得累,但他觉得值。

    筠连县总人口约40万,县境内古时为少数民族聚居之地,目前下辖的高坪、联合、团林3个民族乡,均为苗族同胞聚居地,而筠连县法院最偏远的落木柔法庭便管辖这3个苗族乡的案件。由于传统文化上的差异,苗族同胞在发生纠纷时往往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他们习惯邀请寨中德高望重的老人出面协调,虽然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矛盾,但不利于法律知识的普及。2003年以来,筠连县法院推出“车载法庭”巡回审判,走村串寨办案,把审判现场送进山区苗寨,将法庭搬到农家院坝、田间地头。

    契合民族特色

    零距离联动化解纠纷

    “当初要换地的是你,现在要换回来的也是你,看到地涨价了就要收回,周某,便宜你想占尽了?王法官,你来评评理……”李某怒气冲冲地瞪了一眼周某,急步走到王法官面前。周某和李某是高坪苗族乡英雄村的村民,2005年周某为便于种植就与挨近自己土地的李某协商,把位于临街的约300平方米的土地与李某的约1亩的土地进行调换,并签订调换协议。近两年来,该块临街的土地升值较快,周某就要求换回原有的土地,而李某予以拒绝,双方诉讼到法院。落木柔法庭受理此案后,当天就开车前往高坪了解情况,现场勘验后,做原、被告的工作,又联系村支书、村长和乡政府人民调解员,经过三方人员的共同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因为高坪城镇扩建,这类案件近段时间在我们这里比较普遍,这个案子解决好了,就起到了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有了指导意见,以后有类似纠纷我们就好处理了,感谢法院的同志为我们党委、政府分忧解难啊!”乡政府副乡长万某激动地握住了王法官的手说。

    2012年以来,落木柔法庭下苗乡巡回审理案件38起,调撤率达94.8%,与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工商所等部门联合化解纠纷25起,占案件的65.8%。

    巡回法庭审判

    广覆盖组建调解网络

    “母子哪有隔夜仇,我不怨他们了。以前他们不懂事,对我这个老太婆不管不顾,今天王法官你教育了他们,让他们懂得孝道,都主动拿生活费给我,轮流养我,这比法院判他们每个月给几百上千管用多了!”2012年3月,落木柔“车载法庭”又开进了苗乡一农家院坝,为85岁的孤寡老人夏某找到了栖身之所。夏某膝下五个子女,但在赡养夏某方面相互推诿,王法官冒着大雨及时赶到山区为老人主持公道,通过召集所有子女,召开家庭会议的方式,提出了大家认可的赡养方案,使赡养问题未通过诉讼便得以妥善解决。

    近年来,筠连县法院“车载法庭”进苗乡巡回化纠纷,多采取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矛盾,力争让老百姓不打官司,不伤和气。推出诉前、诉中多项调解方法,如案件事实直面调解法、释法明理调解法、网络调解法等10余类调解方法与思路。同时,通过组织人民调解员观摩、旁听案件,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等方式,将“三大”调解有机融合,除少数案件外,均先通过村、组干部调解,摸清事实真相,再由乡镇级进行调解,之后再到法院诉讼的方式,建立起一套调解网络。2012年以来,落木柔法庭审理的案件,调解、撤诉的占96.1%,80%以上的案件均在一个月内结案。(郑万湖 袁 静)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