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和弱势群体利益诉求日趋强烈,法律援助需求持续增加。最近,四川省南充市政协就深入调研了当地法律援助工作,并发现了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
“硬件”条件不达标导致援助质量较低
截至2012年末,南充市共建成市、县法律援助中心10个(1市9县)、乡镇(街道)工作站361个、村(社区)联络点2430个。现有276名律师、54名公证员、412名法律工作者、122名志愿者、2430名村(社区)联络员参与此项工作。近三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431件,占法院总案件数的9.1%,接待群众咨询50356人次,提供上门服务3800余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协助调处信访案件1148件,占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总数的35.7%。但由于工作起步较晚,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保障不到位。市委文件要求“各县法律援助中心为财政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按3~5人配备专职人员,并有1名公职援助律师,财政经费每年不少于20万元”。截至2012年末,南充市有编人员仅12名,至少差18名,还有4个县法援中心未立户列编,1个县法援中心有编无人。还有5个县财政投入不达标,乡镇工作站普遍无经费。四川省司法厅文件要求,县法援中心接待大厅应为自有产权,临街门面,不少于40㎡~60㎡,并配有接待室、资料室、档案室及相应设施。目前,全市、县法援中心还有6个未达标。
二是办案质量不理想。办案补贴普遍较低,每件不超过600元,最低仅200元,律师办案入不敷出,导致其责任心不强,降低了办案质量。有的办案律师、法官为省事,在权益主张和判案上有从轻现象,使受援人合法权益不能完整保障,导致涉法涉诉信访持续增加。现有法律法规中没有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控的硬性规定,援助质量缺乏制度保障和外部监督,目前案件回访率仅65%。
三是群众受援面较窄。宣传工作存在重节假日、轻平时,重城市、轻农村,重活动、轻经常等现象,有宣传死角,导致部分群众不知道求援。目前执行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为人均年收入600元以下,与全国最新贫困人口标准人均年收入2300元以下差距甚远,法律援助群众受援率年均仅0.28‰。
四是部门之间不协调。未建立领导小组,工作无牵头单位,相关部门缺乏沟通,导致立案难、律师面见羁押人员审批难、收费减免难等。个别案件法院开庭前才临时通知指派援助律师,个别异地案件审限已过才接到指派援助律师通知,降低了援助质量。
加强保障,让基层法律援助再无后顾之忧
法律援助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渠道,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树立“涉法涉诉信访都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理念,既分解了信访压力,同时也能引导群众理性合法维权。为此建议:
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强化素质能力保障。建齐县法援中心,配齐配强中心、工作站的公职律师、专业人员。加强援助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管理培训,提高办案补贴,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同时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爱岗敬业的专业化、专家型法援队伍,不断提高工作影响力和公信度。
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强化服务质量保障。应定期摸排应援对象,建立援助对象库,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高受援经济困难标准至国家最新贫困标准,拓宽援助事项范围,扩大群众受援面。建立庭审前案件证据审查制度,确保证据完备,提高援助质量。加强案件质量监管,提高案件旁听率、回访率、归档率和合格率。
加大部门协作力度,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和异地协作机制,开辟法援案件绿色通道,为受援人提供证据和诉讼便利。减免所涉收费,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程立洲 任金贤 蒲嘉春 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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