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8月底陕西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现场会以来,陕西省各地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截至11月初,全省各级法院在26899个村、1988个社区已普遍设立法官工作室14855个,占社区、村组总数的54.52%,确定联系法官干警4346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638件,采用“五进”方式就地开庭审判案件439件,开展法制宣传865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8900余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8700余份,取得了良好效果。
陕西省各级法院在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中,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推进规范化建设。法院在社区、村组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悬挂了统一的公示牌,向群众公开法官的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确保群众有了矛盾纠纷能够找到法官解决。联系村组、社区的法官积极开展工作,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建立工作台账,加强与村(居)民自治组织和综治维稳、人民调解、司法行政、公安等基层部门的沟通联系,合力构建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长效机制。省综治委将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纳入新修订的社会管理考评体系范围。各级法院制定工作考核标准,建立法官工作档案。
为使该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陕西省法院以“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增强基层自我解决问题能力”为工作重点,通过主动排查和群众反映,积极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培育基层干部群众调解力量,提高其调解能力,构建大调解体系。省法院,商洛、榆林等中院举办诉前调解人员培训班,提高了基层干部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陕西省法院在村组、社区举办启动仪式108场,入户散发宣传资料5万余张,广泛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提高了基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的认识,为工作推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记者 李燕萍 通讯员 王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