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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惩防并重开展涉农惠民专项工作

2012-12-30 17:38:0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我就纳闷,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检察院就把我干的事儿查得一清二楚?”近日,在吉林省大安市公安局看守所的会见室里,大安市烧锅镇乡农机站工作人员刘某困惑地告诉记者。刘某利用工作人员的身份,帮助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寇某骗取国家农机补贴共计40余万元。2012年5月,大安市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

    自2012年2月高检院部署集中查办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来,吉林省检察机关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流转、惠农补贴等8个方面,集中力量,强化措施,严厉打击涉农职务犯罪。该省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电视电话调度会,每个月通报一次全省办案情况,在四平、松原、长春等地召开了多次专项工作推进会,组成督导组到该省9个市、州院,50多个基层院开展现场督导,对办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现场研究、就地解决,有力促进了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该省检察机关坚持“差异化指导、突出特色”的指导方针,在详细分析各地涉农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多个区域性特色小专项行动,保持了惩治涉农惠民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该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17件56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43件448人,占职务犯罪立案总数的47%,涉案总金额超过2亿元。

    “职务犯罪案件一旦发生,就会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的执政威信,造成难以弥补的严重后果。因此,平时注意加强预防工作,比查办几个案件更有意义。”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告诉记者,该省检察院与省直29个成员单位建立了联络员机制,撰写专项调查报告百余份,发出检察建议200余份,95%以上得到采纳。该省9个市、州检察院,30多个基层检察院也向10多个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了40余项涉农惠民社会管理创新意见或建议,使涉农惠民政策的执行效果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记者董奥)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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