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广西各级公安机关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总要求,以开展和谐稳定模范区创建为龙头,以实施《推动广西公安事业新发展新进步三年规划》为抓手,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效能,着力提升公安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有效解决了大批长期制约全区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实现了广西公安事业的新跨越。
5年来,广西多项公安工作走在中西部地区前列,甚至进入了全国先进行列。2010年,广西首次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省份,被中央认定为各民族团结融合的模范、社会和谐稳定的模范。2010年自治区公安厅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二等功,2011年又分别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和二等功。
维护和谐稳定◆◆◆
坚持关口前移和源头控制,预防在先、重在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了跃升
【关键词】“十百千”工程、“五级五长接访”、“公安信访超市”
【成 效】调处矛盾纠纷的调结率达92%以上;公安信访总量由2007年的1.26万件下降为2012年的4700件
针对广西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社会矛盾多发高发期的情况,全区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大力开展“和谐创建在基层”、“大排查、大防控、大调处、大化解”和“化解矛盾纠纷年”等活动,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基层民警的基本功和日常工作,在广大民警中实施“化解矛盾纠纷,和谐警民关系”的“十百千”工程,即:在全区公安机关评选10个“化解矛盾纠纷,和谐警民关系”先进公安局、100个先进派出所、1000名优秀能手。
在全区所有公安派出所都建立了统一规范的治安调解室,落实调解人员,推行“三级限时调解”制度。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全面实施“五级五长接访”和“公安信访超市”两大信访工作机制,形成了各部门、各警种齐抓共管信访工作格局,实现了信访工作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5年来,全区公安机关调处矛盾纠纷的调结率达92%以上;公安信访总量由2007年的1.26万件下降为2012年的4700件。
治安防控◆◆◆
坚持打防并举,狠抓主业、全面防控,驾驭社会治安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了跃升
【关键词】社会治安防控“八张网”、复合型警务机制改革
【成 效】2012年全区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破案数比2007年增长了96.18%,命案破案率达95.5%
广西公安机关按照 “什么犯罪影响公众安全感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公众不满意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积极推进科技战、信息战、合成战、证据战,加强刑事科学技术建设,创建打击犯罪新机制,探索打击犯罪新的技战法,创造性地开展经侦队伍星级评定活动,适时组织开展“打黑除恶”、命案侦破、打击“两抢一盗”、打击传销犯罪、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追捕在逃人员、“打四黑除四害”、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多条战线同时出击,始终保持对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5年来,打击犯罪力度不断加大,打击效果逐年提升,2012年全区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破案数比 2007年增长了96.18%,命案破案率达95.5%,实现了“两降一升”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广西公安机关大力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推动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强力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具有广西特点的社会治安防控 “八张网”:街面巡逻防控网、城乡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沿边沿海防控网、视频技术防控网、区域警务协作网、虚拟社会防控网、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网,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安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和陆海空联防联控联治的社会治安防控格局,社会治安管控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加快推进复合型警务机制改革,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摆到街面。全区已建成警务工作站303个,配备民警、协警1.12万人。警务工作站建设由城区向重点乡镇延伸,巡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推动了警力下沉,有效提高了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大力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使警力扎根社区、扎根乡村,推动服务管理社会的关口前移,经济发展到哪里,警务就延伸到哪里。加强以农村“五大员”为骨干的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发展 “五大员”信息队伍3万余人,有效解决了乡镇地区警力不足的问题。2011年和2012年,全区街面“两抢”案件下降。
服务管理◆◆◆
坚持以民意为导向,创新机制、重心下移,服务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了跃升
【关键词】村寨防火工作管理局、“三个马上”制度
【成 效】10个市实施了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连续8年下降
广西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将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中来谋划,积极探索具有广西特点的公安机关社会管理新路子。自治区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广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十二五”规划》《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禁毒人民战争考评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以及加强户籍改革的相关规定等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
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已有10个市实施了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占全区总人口的68.73%。大力开展社会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从2010年至2012年,全区新建摄像探头25万个,接入自治区公安厅信息综合管理平台6.8万个,全区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覆盖率达100%。
深入推进“爱民固边”战略,推行边境管理“路长制”和“海长制”,受到公安部表扬并向全国推广。政府投入11亿元对桂西北地区少数民族村寨进行防火改造,消除连片的火灾隐患。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在全国率先成立村寨防火工作管理局,得到公安部肯定,其经验在全国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推进会上推广。
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区、市、县、乡镇四级全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使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连续8年下降。
推行 “三个马上”(符合规定的事项马上办,群众报警求助马上到,群众反映问题马上改)制度,推出一系列人性化的便民利民措施,明确了“马上办”、“提速办”、“预约办”、“简化程序办”的具体事项。开辟了办户籍证“绿色通道”,将内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审批权限下放到全区14个市,推出网上办理出入境业务、网上车管所、网上交警队、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开通12110短信报警等便利服务。建设了“广西公安微博群”、“网上公安局”、“网上警务室”、“厅局长信箱”、“网上派出所”和视频接访系统等,警民沟通渠道更加通畅。
信息化建设◆◆◆
坚持科技强警战略,整合资源、深化应用,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实现了跃升
【关键词】信息大采集、网上流转
【成 效】信息化工作由全国第25名跃为全国第3名;全区公安机关5年来利用信息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1.11万起
针对广西公安信息化底子薄、起点低、软硬件和应用均相对落后的情况,全区公安机关统筹内外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打了一场信息化建设人民战争,使公安信息化水平实现了质的飞跃。
2008年广西公安信息化工作在全国排第25名,2009年、2010年分别上升到第17名和第12名,2011年跃为全国第3名。柳州市获得全国“科技强警示范城市”称号,全区共有15个县(市、区)被评为“广西科技强警示范县(市、区)”,321个单位通过科技信息化示范所队验收。电子物证鉴定工作四项指数排名全国第一。广西公安禁毒扁平化指挥系统工程获得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颁发的卫星导航定位科技进步奖的优秀工程和产品奖二等奖,被公安部列为示范重点项目向全国推广。全区公安机关5年来利用信息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1.11万起,刑事技术工作由全国靠后跃升为第17名。建成的新警务综合信息平台和自治区、市、县、派出所四级联通的扁平化视频指挥系统均属全国一流。为一线民警配备移动警务终端,“动中通”卫星通信车和应急指挥卫星搬移站系统从无到有,极大提升了全区公安机关信息化警务和应急指挥调度能力。
在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全区公安机关强化信息化应用,叫响“不懂网上办公办案的领导将失去指挥权,不懂网上办公办案的民警将失去工作权”的口号,掀起全警学习、应用信息化和信息“大采集”热潮,使全区公安机关基本实现了“办公办案网上流转、情报资源网上运用、执法质量网上考评、警务活动网上督察、工作绩效网上评定”的目标。
规范执法◆◆◆
坚持创新执法理念和执法机制,立足长远、开门借力,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水平实现了跃升
【关键词】网上办案单轨制运行、法制员
【成 效】公安厅被自治区政府授予“自治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广西经验”得到公安部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广西公安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上升为党委、政府工程,出台“一个决定、十七个配套文件”,整体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全区公安机关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制推行网上办案单轨制运行,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目前,全区公安机关90%以上的案件通过网上办理。全区2586个执法场所全部完成标准化改造,制定并实施17个主要执法警种的执法规范标准,执法精细化程度明显提高。对自治区、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实施的100多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统一规范,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所有基层办案单位均配备了法制员。
积极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严格依法使用警力的若干规定》,规范了各地用警行为。大力整治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和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突出问题,两项工作在公安部考核中均进入全国先进行列。自治区公安厅被自治区政府授予 “自治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广西经验”得到公安部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应急处突◆◆◆
坚持预警预防和科学应对,未雨绸缪、超前谋划,应急处突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了跃升
【关键词】应急体系建设、警务合作区
【成 效】抢救疏散遇险被困人员75388人,抢救财产价值124亿元
广西各级公安机关牢固树立危机管理理念,认真总结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努力提高紧急状态下快速反应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和协调处置能力。密切关注、深入研判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提前掌握情况、评估影响,制定策略,实现预知预警预防。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出台了应急处突扁平化指挥调度机制、应急处突联勤联动机制和应急装备物资调运办法、应急保障预案、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处置预案等机制文件。依托公安信息网络和区、市、县三级信息数据交换应急平台,有效整合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信息资源,建设集视频会议、视频监控、指挥调度、决策支持、数据交换等功能于一体的应急指挥信息平台。
各级政府依托公安消防队组建了“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并将武警部队以及当地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统一指挥、统一使用、统一建设。自治区和南宁市都组建了警用航空队,警用直升机在安保维稳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开展区域警务合作,加入了泛珠三角(九省区)警务合作区,签订粤桂警务信息资源合作共享、桂湘警务合作框架协议,区内各市、县也与周边签订了警务合作协议。自治区公安厅加强与东盟国家特别是与越南的执法合作,成功承办了4届东盟与中日韩打击跨国犯罪执法合作研讨会。2012年10月由广西公安机关单独组建的维和警队远赴南苏丹执行维和任务。5年来,全区公安机关出色完成了抗震救灾、抗冰雪灾害、抗旱救灾、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抢救疏散遇险被困人员75388人,抢救财产价值124亿元。
队伍建设◆◆◆
坚持政治建警、文化育警和开门评警,严格教育、科学管理,公安队伍建设的水平实现了跃升
【关键词】“十不准”、零违纪
【成 效】2011年全区共有96个县公安局、城区分局实现违法违纪“零发案”
全区公安机关认真开展创先争优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及 “大走访”开门评警、“一教育三整顿”、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大讨论、大举措、大行动”、“民警教育训练年”等活动,在广大民警中实施“扯袖子”工程,认真查摆民警队伍思想、作风、纪律上存在的问题并整改。公安厅制定出台《广西公安机关“十不准”》等刚性管理措施,加强对民警“8小时外”管理,开展公务用车、警车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落实重要警务活动现场督察制。
加强警营文化建设,实施广场宣传工程,构建“大宣传、大文化、大发展”工作格局,各主要警种成立了宣传部门。近年来,全区公安机关新增编制6000名,同时落实招聘文职人员和协警政策,有效缓解了警力不足的问题。落实从优待警政策,自治区财政统一为全区4万多名民警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完成2.6万名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职务套改工作,提高基层民警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实了民警加班补贴。
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五个严禁”、“十不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等规章制度,全区公安机关争创无违法违纪活动保持良好势头,2008年以来,民警违法违纪案件逐年下降,2011年全区共有96个县公安局、城区分局实现违法违纪“零发案”,涌现出周贤良、马霄、黄胜新、谈夏林、植志毅、王巧燕等一批先进典型,多个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优秀公安局”、“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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