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全国两家高院应邀参加发布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发布了我省法院近5年来积极推进司法机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情况。
2008年至今,浙江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04.8万件,同比前五年上升55.1%,年均增幅为12.6%,一线办案法官人均年结案达150件,是全国平均数的2倍。
面对“诉讼爆炸”,浙江省法院是如何成功应对的?齐奇说,我省法院正是通过积极推进司法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效应对了收案数量持续高位攀升、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局面,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20余家龙头企业实现司法重整
完善司法职权运行机制,这是5年来我省法院致力做的一件事。
齐奇介绍,5年来,我省法院健全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2009年,省高院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衔接机制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完善诉讼化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团体调解、仲裁等非诉解决方式的协调配合。
“目前,全省全部基层法院和绝大部分人民法庭设立了人民调解窗口,2008年以来共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68670件,调解成功率达78.9%,办理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案件17362件。”
尤其受关注的是,2008年来,当我省一些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宏观调控等因素影响而陷入资金链、担保链断裂的债务困境时,我省法院迅速应对,实行集中管辖,“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执行”,防止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
自2008年以来,46家涉资金链断裂的行业龙头企业的4616件重大债务案件通过集中管辖和妥善处理,实现了20余家行业龙头企业的司法重整,没有发生一起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与此同时,我省法院积极探索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机制。建德法院审理的金太阳公司破产重整案从受理到裁定批准重整方案仅用了4个月,是破产法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审理用时最短的司法重整案件。
2008年初,全省法院建立了审判执行数据库,并在全国率先自动生成26项办案数据,评估审判质量效率运行态势,每季度对包括省高院在内的全省103家法院实行排名和通报,为各级院庭长有针对性地改进审判管理提供“体检表”。
由此,在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我省法院各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主要数据,均居全国法院前列。
扩大指定辩护已让2万多人受益
健全司法为民机制,这是齐奇在发布会上介绍的第二个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容。
从推行院庭长与网民对话到加强立案大厅建设,再到推出巡回审判、扩大指定辩护等等,我省法院司法为民亮点纷呈。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全国率先开展的扩大指定辩护。
2011年初,全省法院部署开展扩大刑事案件指定辩护工作,规定被告人存在没钱请律师、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等7种情形的,我省法院一般也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同时,各级法院还结合本地实际,将开庭时已满60周岁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或者少数民族不懂汉语的被告人等情形,也纳入指定辩护范围。
“刑事辩护对保护人权、防止冤错案件发生不是走过场,不是形式。”齐奇说。
2011年以来,扩大指定辩护已经让22764名被告人受益,指定辩护同比上升130%。
就在12月1日,浙江省高院又下发了通知,要求各级法院主动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加强沟通、衔接,继续做好“扩大指定辩护”工作,只要符合指定辩护情形,就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
全国首创阳光司法指数
“阳光司法”,在我省可谓家喻户晓,广受赞誉。今后,“阳光司法”将有一目了然的指数评估。齐奇在发布会上说,明年起全省法院将推行阳光司法指数评估。
阳光司法指数是我省法院与浙江大学法学院联手研制,通过对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等7项一级指数,和公开开庭率、庭审录像率、庭审旁听便利度等26项二级指数,对阳光司法进行评估。据悉,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说起推行阳光司法指数的初衷,齐奇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让大家用看得见的方式感受案件的公平正义,使司法更加透明、公开,让公正可定格、可再现、可复制。”
通过科技助推阳光司法,我省法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全省法院已有1572个审判用法庭实现数字化,所有开庭审判案件实现全程录音、录像。在浙江法院网上有一个案件进展查询系统,当事人通过该系统就可以查询案件承办人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案件流程等信息。通过网络公布的生效裁判文书达49万篇之多。
此前,浙江省高院制定了《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推行阳光司法36项达标工作。在全省法院验收达标的基础上,8家法院被评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23家被评为“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张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