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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晒”在阳光下 —滕州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侧记

2012-12-28 17:05:0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山东法制报 

    近年来,山东滕州法院通过便民服务、公开审判、社会监督等方式,积极探索健全司法公开机制、拓展司法公开范围,将各项司法事务“晒”在阳光下,切实增强司法透明度和人民满意度,促进司法公正。

    一个中心见证服务高效

    立案公开是“阳光司法”的一项重要内容。立案大厅则是法院“阳光司法”的首要门户。

    走进滕州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审查、排期开庭、查询咨询、材料收转等服务窗口一目了然。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到相应区域办理诉讼事务。透过开放式的柜台,当事人可与法官畅通交流。服务大厅设立等候休息区,配备有坐椅、饮水机、纸笔、老花镜、报刊杂志架等设施和用品供当事人取用。书写桌上提供笔墨、纸张、印泥等办公用品,并将 10 种常用诉讼文书样本和18种通俗易懂的《诉讼指南》放置醒目处,极大方便了群众了解诉讼事务;对经济困难的人员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为残疾人设立立案“绿色通道”,开展电话预约上门立案服务……一系列便民措施让办案的当事人交口称赞。“一进大厅就有导诉员热情指导,窗口的工作人员也细致沟通,从诉状递交、审查、立案、受理登记到预交诉讼费,只用了不到 10分钟。真是‘一站式服务’。”一位因民间借贷纠纷前来起诉的企业主刘某说。

    一种身份彰显社会监督

    鞠忠武是滕州日报的一名记者,他的另外一个身份是滕州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自从担任陪审员,七年来,他自学法律知识,运用丰富的社会经验,参与多起未成年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此外他利用工作优势在报纸上举案说法,为群众普法说法,积极履行一名“无袍法官”的义务和职责。与鞠忠武同样身份的陪审员在全市共有30多名,他们来自不同行业、具有不同年龄和学历背景。自 2005 年以来,这些“无袍法官”们发挥熟悉社情、了解民意的优势,在千余次案件庭审过程中与法官组成合议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监督作用。

    一次庭审“晒”出司法公信

    10月29日,两起刑事案件在滕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不同以往的是,被告人并未亲身出现在法庭,而是在电视屏幕上受法官提审,这是滕州法院首次利用远程视频审判系统审理案件。通过数字网络技术的实时传输,两起复杂案件仅用一个多小时就审理完成,而庭审过程也被全程录制保存并向社会公开。“ 当前群众对案件审判的信息公开需求很大,通过这种公开方式,我们案件审理的流程全都能看得见摸得着,不仅提高了我们的办案效率,也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办案法官如是说。

    庭审公开是案件审理的关键一环,也是推行阳光司法的重中之重。滕州法院近年来通过全力推行网上办案制度、加强法庭信息化建设、 定期邀请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和群众旁听审判等方式,让群众感知司法的高效,“晒”出司法的公信与公正。

    一个网站践行审务公开

    为了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司法程序和相关规定,将法官的审判工作展现在群众面前,促进司法公正,滕州法院将本院网站作为推进审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向社会公示监督电话、院长信箱,主动听取意见,及时反馈情况,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在网站上,“法院概况”公布人民法院工作流程、管理制度、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 法院信息”及时公开法院重大工作部署,“审判动态”公开重点案件审判情况,“ 院长信箱” 向公众公示举报电话……一个网站涵盖咨询、立案、审判、执行、举报等各项审判事务。

    “ 司法的公正、高效、权威,必然是看得见的公正、能够感受得到的高效、被认同的权威,这一切需要司法的公开透明。‘阳光司法’在一定意义上拉近了法院、法官与社会公众的距离。”滕州法院院长张文亮的一席话道出了“ 阳光司法”的真谛。(秦剑波)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