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新建合格的全省示范性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将可获建设补助1000元,运营补贴每月100元。
山西省民政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出的《关于做好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办补助和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规定,由省级民政部门批准新建的全省示范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经验收合格后,由省级财政给予每张床位1000元的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
运营补贴按入住满一个月的老年人实际占用床位数计发,每月每张床位100元。(记者周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