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的工作
五年来,全国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525.3万件,审执结5357.6万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27.3%和25.8%。
工作指导思想实现新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确立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提出“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确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提出“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促进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司法公信力“三个提升”工作目标,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健康发展。
司法理念开辟新境界
提出并坚持人民法院人民性,把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融入法院工作各个环节。提出“能动司法”理念,指导各级法院积极主动地深入实际,研判形势,分析问题,采取对策,更好地服务大局。提出“和谐司法”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促进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提出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坚持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这些重大司法理念创新,对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理论体系、实现人民法院工作与时俱进,发挥了重要作用。
服务经济发展取得新成绩
高度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提出“四个更加注重、五个统筹兼顾”的思路,坚持能动司法,加强司法应对,提升服务经济发展水平。审结商事案件816万件,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维护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推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1.5万件,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审结涉外商事和海事海商案件10.1万件,促进对外开放和海洋经济健康发展。高度重视办案方法,充分运用破产重整等程序,灵活采用强制措施,保障企业生存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贡献
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400.2万件,妥善审理乌鲁木齐“7·5”事件、拉萨“3·14”事件所涉刑事犯罪案件等一批大案要案。及时审理涉及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5·12”汶川地震等相关案件,依法保障国家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的顺利进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认真做好辨法析理、服判息诉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加强涉诉信访工作,贯彻落实“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化解了一大批信访积案。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加强司法建议等工作,促进完善社会管理体系。
依法保障民生取得新成效
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188.9万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审结行政案件60.2万件,国家赔偿案件8196件,监督支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执结各类案件1167万件,推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等活动,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立案和审判监督工作,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推行“立案信访窗口”、便民诉讼网络建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群众诉讼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法院改革实现新突破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12项重点改革任务已如期完成。实施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在优化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经费保障、健全司法为民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围绕制约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问题,着力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案例指导、量刑规范化、诉讼证据制度、诉调对接机制、小额案件速裁等改革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建立科学的审判管理体系,加强案件评查,强化均衡结案,清理长期未结诉讼和执行案件,促进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队伍建设有了新进步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完善法官教育培训机制,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加强党建工作,“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党建工作格局基本建立。强化廉政教育,提出“五个严禁”要求,建立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法官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广大法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
基层基础工作迈上新台阶
提出“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方针,切实加大对基层基础建设的支持力度。强化对下监督指导,基层司法水平显著提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帮助基层解决班子协管、人员编制、干警职级、职业保障等问题。大力推进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基层法院办案经费不足问题基本解决。深入推进“两庭”建设,提升业务装备配备水平,加大对西部边远、民族地区法院建设的支持援助力度,人民法院司法条件明显改善。
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
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广度深度有了深刻变化
人民法院工作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联度不断提升,社会转型时期产生的矛盾纠纷、利益冲突在司法领域中的反映更明显、更迅速、更集中。随着司法调整范围扩大和审判职能拓展,未来一个时期,在全面推进“五位一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人民法院必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必将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的期待有了深刻变化
随着我国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的不断加强,人民群众更加向往和追求幸福美好生活,对一切破坏公平、妨碍公正、侵害权利、腐化堕落行为更加深恶痛绝,对人民法院坚持司法公正、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因各种社会问题引发的矛盾日益增多,损害人民权益的问题不断发生。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越来越大。如何更妥善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更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是人民法院必须认真思考、认真把握、认真落实的重大课题。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要求有了深刻变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我们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发挥司法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要求我们继续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解决好制约司法事业科学发展的困难和问题;要求我们切实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我们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等。这对我们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层次、更加紧迫的要求。
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有了深刻变化
经过多年发展与积累,人民法院工作取得了历史性进步,同时问题和困难仍然不少。收结案数量大幅上升,保持审判工作健康发展的压力很大,审判管理体系的科学性、规范化还需进一步提升,法院文化全面发挥作用还需要长期过程,一些法院人才流失、法官断层等问题加剧,队伍管理难度加大。我们要充分认识这些问题和困难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影响,努力攻坚克难,在新起点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
总体思路和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确保司法公正为中心,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经验
(一)必须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
只有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人民法院工作才能无往而不胜。
(二)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工作
只有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更加自觉地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第一要义,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立场,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基本要求,把统筹兼顾作为根本方法,才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才能更好地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
(三)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立足和把握中国国情,遵循司法工作规律,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才能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人民司法事业健康发展。
(四)必须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只有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坚持能动司法,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体现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处理上,体现在每一个矛盾纠纷的化解上,才能真正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职责。
(五)必须始终坚持把保障人民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只有把保障人民权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人民法院才能真正成为人民权益的守护者,才能真正获得做好各项工作的力量源泉。
(六)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
只有坚持走“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路子,既坚持专门性、程序性,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才能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人民法院工作才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七)必须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只有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按照“把握正确方向、立足中国国情、依法稳妥推进、确保公平正义”的原则,不断推进司法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着力解决好影响司法公正与效率、影响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才能使法院工作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八)必须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
只有把思想建设贯穿始终,把能力建设贯穿始终,把作风建设贯穿始终,把反腐倡廉贯穿始终,坚持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相结合,努力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才能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九)必须始终坚持工作重心下移
只有始终把工作的注意力放在基层,把各项工作和建设的重点放在基层,全面加强基层建设,支持和帮助基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夯实法院工作基础,才能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整体发展。
(十)必须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各方面监督
只有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完善接受监督机制,密切与各方面的联系沟通,真心诚意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才能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有效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人民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牢牢把握党的十八大报告主题,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和最大实际,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懈探索、准确把握人民司法工作基本规律,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发展道路。
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各级法院要把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紧密结合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采取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和持久性,更好地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指导法院工作。
要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成为各级法院高度的政治自觉,决不能有丝毫动摇。
(二)牢牢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坚定不移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要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进一步加强司法应对,妥善处理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方面出现的矛盾纠纷,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秩序,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要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妥善处理好涉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与公民民主政治权利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实施。
要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妥善处理好涉及文化产业、文化事业的矛盾纠纷,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产业支持力度,推动提升国家文化竞争力。
要为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妥善处理好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加强司法便民工作,推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要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妥善处理好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依法制裁乱垦滥伐、浪费资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要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建设,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三)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坚定不移地加强司法公信建设
要始终坚守司法公正。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排除干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恪守中立,平等保护,不偏不倚,依法保障一切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严格和公正。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尤其要注重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用良好的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官的良知保障司法的公正。
要积极推进司法公开。要切实了解人民群众所想所盼,对已有的司法公开措施,要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凡是能公开的司法活动全部对社会公开,切实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理解当事人对所涉案件的关切,以良好的作风和极大的耐心,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将辨法析理等工作贯穿审判全过程,确保当事人打一个明白的官司;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认真向群众反馈工作整改情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心和信任。
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核心价值观、法院文化和法院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宣传作用,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
(四)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基本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改革
要紧紧围绕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入研究制定有效排除各种干扰、有效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等问题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
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认真研究采取有效解决执行难等问题的办法,完善执行机制、涉诉信访化解机制,推出更多有效减少群众讼累、更加便民利民的措施;
要紧紧围绕实现司法公正,强化法院内部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的措施,同时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以及社会监督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要紧紧围绕创新和加强司法管理,完善司法审判管理、司法人事管理、司法行政管理等体制机制,优化法院内部、上下级法院之间职权配置办法;
要紧紧围绕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正确把握和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进一步优化调解工作机制,建立社会矛盾排查梳理、分析研判、沟通协调和案件风险评估预防等化解矛盾长效机制;
要紧紧围绕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廉政监察员、司法巡查、任职回避等制度,进一步探索预防腐败问题的治本措施,等等。司法改革是事关全局的大事,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法官的意见;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进行论证,确保改革成效经得起实践检验,确保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必须坚持和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抓好已有改革成果的落实和完善,实现继承基础上的发展;必须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做到改革不停顿,创新不止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发展完善。
(五)牢牢把握关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坚定不移地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要建设有坚定理想信念的队伍。要深化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努力提高理论素养。要自觉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使其真正成为广大干警的共同信念和基本准则。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实现人民群众关切和期待作为价值追求和工作目标。
要建设有过硬司法能力的队伍。要更加注重加强对法官的培训,认真贯彻人民法院“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教育培训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创新形式、明确目标、健全机制,务求实效。要更加注重学习新法律、新知识,组织必要的进修和专项培训,总结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努力提高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要更加注重实践锻炼,建立法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机制,从基层一线、从人民群众那里学习我们需要的知识、智慧和解决问题的办法,从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中提高境界、汲取力量、强化能力。
要建设作风优良的队伍。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六项措施,说实话真话新话,不说空话套话大话,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要坚决摒弃高高在上、自我封闭的观念和做法,甘当“平民法官”,把关爱、理解、体恤等精神融入司法工作全过程,要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传帮带作用,把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一代一代传下去。
要建设清正廉洁的队伍。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在全国法院系统集中组织开展好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司法廉洁教育等活动,做到警钟长鸣。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针对审判工作特点,总结近年来的经验,标本兼治、注重治本,深入探索反腐倡廉的有效措施,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要建设高素质的法院领导骨干队伍。要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用领导干部的人格魅力和良好形象,凝聚力量,带好队伍。
要建设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把支部建在庭上的经验,实现基层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要努力做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有坚强的领导班子、有完善的工作制度、有健全的组织生活,确保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管理,健全党员立足审判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健全党性分析、民主评议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六)牢牢把握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要统筹抓好法院理论建设。各级法院必须把加强法院理论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研究事关人民司法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研究推进法律实施遇到的新问题,深入研究国外司法工作前沿理论、理念和改革成果,为推进人民司法事业提供更多更好的理论支持。理论创新永无止境。要切实加强对理论建设的领导,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理论研究队伍,健全理论研究机制,使人民法院的理论建设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而不断进步。
要统筹抓好法院文化建设。各级法院要加强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保障文化发展,凝聚法院队伍,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司法公信,在人民法院开创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法院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干警文化素养逐步提高、法院文化影响不断扩大的良好局面。
要统筹抓好基层建设。要健全基层工作指导机制,拓宽监督指导途径,增强监督指导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支持和帮助基层法院提高司法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健全基层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帮助基层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推动落实惠及基层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解除基层干警后顾之忧,激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干事创业。
要统筹抓好信息化建设。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对于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廉洁的重要性,处理好认识与发展、建设与应用、硬件与软件、审判管理与其他管理、技术完善与制度建设等重要关系,根据审判、执行案件的实际需要,根据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根据广大干警的实际需要,大力推进“天平工程”等项目建设,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促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