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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建"四极调解员"网络提升化解矛盾正能量

2012-12-27 11:37:4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网 

  2012年12月23日下午,在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土楼“和贵楼”前,一些外地来的游客被新鲜甘蔗所吸引,未经村民同意就拔了地里的甘蔗,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相持不下的时候,农村调解员“和贵楼”楼长简良发出现了,他对村民说:“城里游客没见过地里长的甘蔗,是出于好奇,虽有拔甘蔗的事实并无偷窃的故意,何况我们住的土楼叫‘和贵楼’,祖先就是要子孙后代永远以和为贵!还是按价购买吧!”游客、蔗农听了都感觉在理,于是,游客品尝到新鲜甘蔗,蔗农也增加了实际收入。

  随时随地都有调解员化解矛盾,这是漳州市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实践。据了解,目前漳州已建立起农村调解员、干部调解员、专业调解员、社会调解员等“四极调解员”网络,大力提升化解社会矛盾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2012年以来,全市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398件,调处成功率达97.9%,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连续三个季度达96.8%以上。

  农村调解员:邻里乡亲的“和事佬”

  在农村,往往一些小纠纷没有及时化解,最后酿成大的事端。因而“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协调在细、处置在快”成为了漳州农村调解员的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

  2012年8月,华安县铁钉坪自然村的黄德水与邻居黄永财发生林木买卖纠纷。调解员杨国章闻讯后,当天就同另外两名调解员上山察看地界,评估林木价格,并向铁钉坪村民详细了解情况。由于深入细致,调解入情入理,纠纷双方很快握手言和。

  漳州市还注意发挥各种优势,因地制宜建立农村调解员队伍,以增强农村调解的有效性。比如,革命老区平和县,2009年以来在长乐、秀峰、霞寨等乡镇先后设立“老红军调解室”,德高望重的老地下党员、老司法员、老医生、老教师等热心社会公益的老同志纷纷成为特邀调解员。

  推行“三级联调”也是漳州在农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法宝”。所谓“三级联调”,即村出现矛盾纠纷首先由村民小组长现场调解;现场无法调解的由村三名调解员和包片村两委入户调解;若仍调解不成,由村书记、村主任组织纠纷双方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中调解。

  如今,漳州农村已基本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干部调解员:党群关系的“连心桥”

  漳州市大力推行倾听群众诉求常态化工作机制,党员干部定期下访,在倾听群众意见的同时,一线为群众调解矛盾纠纷。

  20多年来,诏安县梅岭镇下河村村民何阿花与邻居何某因一间旧房子的归属问题一直存在矛盾。2011年底,何某私自对旧房子进行改建,此举一下子激怒了何阿花,冲突一触即发。因担心房子被改建,何阿花准备到镇里、县里上访。

  2012年初,下访的镇党委副书记林洪斌获悉情况后,立即进行全面调解。由于时间过去太久,双方均无法出示能证明房子归属的有效证据。为了平息纠纷,林洪斌专程从广东潮州请来了何阿花的亲戚帮忙做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不懈的努力,何阿花最终同意何某继续改建房子,而何某则给予对方一定补偿,并对房子的规划进行适当的调整,以方便何阿花一家人的出行。一场历时20多年的邻里纠纷就这样被化解了。

  2012年6月6日上午,何阿花为梅岭镇政府送来了一面写着“为民解困、民喜民服”的锦旗,并握着林洪斌的手说:“多年压抑在心头的心结终于解开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一次次走访,带回一个个民情;一件件倾听,化解一桩桩矛盾。据介绍,2012年1-11月,仅漳州市、县两级领导就有1614人次参加接访,共接待群众来访4286批8770人次,受理信访事项4286件,当场解决189件。

  专业调解员:疑难杂症的“好医生”

  近年来,漳州着力搭建调解大平台,在做好诉讼调解的同时,在市县两级建起信访调解中心、多元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中心、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等各种调解平台,这些调解中心的调解员,以较高的调解技巧,化解了许多疑难杂症。

  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主任赖水顺认为,调解也要有智慧,解决纠纷就像拆米袋一样,你拆对了,它一拉就开了,拆错了,越拉越紧。

  2012年7月,一位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在龙文区某工地水坑不幸淹死。因为在按城市还是农村人身死亡赔偿标准上双方争执不下,死者家属聚集上百人准备闹事。

  赖水顺接到案件后,迅速召集双方调解。他说:“家长虽然在漳州城区已居住多年,但是暂住证又是属农村,孩子又属农村户口,应该按城乡结合部标准;城乡结合部的人身死亡赔偿标准目前法律没有明确,现在就农村和城市两个相加除以二,就是城乡结合部标准,你们去翻法律,如果有规定不允许的不要按这个来,没有就按这个来。”最后调解成功。

  据了解,漳州目前已经涌现出一大批优秀调解能手,如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赖水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办案标兵、芗城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等。

  社会调解员:群众权益的“守护神”

  漳州是“110”工作方式的发祥地,在这里,支持调解、热心调解蔚然成风。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会、消委会、妇联、工商联等单位的工作人员纷纷加入调解队伍,他们自觉把矛盾化解作为自己的义务,为维护普通群众的权益做出积极努力。

  比如,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站、联络员的积极作用,建立“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变“开门等援”为“上门助援”,扩大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覆盖范围,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就近申请法律援助,解决矛盾纠纷。2012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援助案件1155件,同比增长23%,受援人数达1227人,接待咨询1489人次。

  漳州市司法局、市消委会组织消费者维权律师志愿者成立律师团;市工商局在福建省首推12315夜间接诉调处工作,2012年以来共受理夜间咨询、申诉、举报共3800多件;漳州市工会积极参与劳动仲裁调解,维护职工权益,2012年共参与劳动仲裁356件,其中立案裁决168件、案外调解188件。

  为了化解涉台纠纷,2009年5月以来,漳州中院及辖区内11个基层法院聘请12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台商、台胞联谊会工作人员担任涉台民商事案件调解员,并在台资企业中选任了126名涉台司法联络员。此外,还聘用了40名台胞人民陪审员。2012年,上述“三员”协助参与涉台纠纷205件,全部调解成功。(吴亚东 吴毅文 邹高辉)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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