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获悉,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这是北京市低保五年来第7次提标,调整后城市低保标准增至家庭月人均58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增至月人均460元。
和2012年相比,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20元调整为580元,上调60元,调整幅度为11.54%;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380元调整为460元,上调80元,调整幅度为21.05%。
本次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调整,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进一步考虑了本市2012年初以来天然气等能源价格上涨等因素,并综合考虑了与其他社会保障相关标准的关系。
城市低保标准上调60元,其上调幅度基本与本次其他社会保障相关标准上调幅度持平,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上,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上调幅度21.05%,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据统计,此次提标将惠及全市10万余户17.83万名城乡低保困难群众。新标准实施后,预计全年将增加低保金支出约1.45亿元。(通讯员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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