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等单位日前就江西省十一届人大代表所提建议的办理工作,对该省100余家单位进行了考核评比,选出16个先进单位和26名先进个人,江西省检察院和该院干警朱剑群榜上有名。
记者了解到,江西省检察院专门出台规定,从收文、拟办、交办、承办、督办等10个方面规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并坚持做到“三沟通”,即办理前沟通,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本意,使办理工作有的放矢,重点突出;办理中沟通,由该院办公室和承办部门负责人上门走访,将建议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初步答复意见当面与代表进行沟通,如果代表对初步答复意见不满意,一律重新研究,再次上门,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正式行文答复;办理后沟通,寄出正式答复函后及时提醒代表查收,并收集代表的反馈意见。
2008年以来,江西省检察院共办理由该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6件,收到全国、省人大代表以各种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及转办的案件46件,办理后代表满意率达到100%。“省检察院工作举措清晰、效果明显,让代表建议落到了实处,我非常满意。”当该院干警上门听取反馈意见时,江西省人大代表刘锡秋表示。(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胡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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