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陕西省自主组织立法理论研讨会在西安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省社科院、各大院校有关负责人,省政府法律顾问和部分知名法学专家、律师等近50人参加了研讨会。
自主组织立法,就是打破以往立法草案由政府各部门负责起草,再上报修改、审查的方式,而改由政府法制机构自己起草或者组织起草立法项目草案。是防止部门主导立法而使部门利益法制化的有效立法方式之一。自2006年以来,省政府法制办精选了13部法规规章进行了自主立法,效果显著。近日,已获省人大通过的《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就是省法制办开展自主组织立法的实践之一。
会上,各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学者畅所欲言,以加强自主组织立法为主题,从立法机制、程序、增强公开性、扩大公众参与、立法审查和辩论、立法机关履行职责等方面,对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提出了许多新见解和新措施。(记者 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