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省府谷县公安局积极推行“阳光执法、民意警务”战略,通过“三型工程”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府谷县公安局被公安部命名为 “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学习型”执法队伍提升主体素质
府谷县公安局所属基层执法单位偏远分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为提升民警素质、推进队伍整体执法质量,府谷县公安局组织全警持续开展了国情教育、形势教育、政治思想教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执法为民”主题教育等活动。
府谷县公安局根据执法规范化要求,组织民警开展常态化学习教育,每周二进行专题学习,引导民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为提高民警学习主动性,他们下发相关书籍,督促民警加强自我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同时,采取以考促学等方式,每季度组织一次公安法律业务知识考试,督促民警自觉学法,并且先后组织284名干部赴广东、河南、江苏、山东等地公安机关学习。
府谷县公安局结合民警轮训工作,先后从陕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和榆林学院聘请11名教授、高级讲师为民警授课,把“网上执法办案”课题引进教学课堂。通过以案学法等途径,组织民警参与旁听庭审、剖析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案件点评,提高了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今年以来,已开展5期培训,受训民警480人。
“标准型”执法场所强化执法保障
按照“办公、办案、服务、生活”4项功能分区的要求,府谷县公安局争取政府资金,改造了执法办案场所,按高标准建设了57间功能房,在各功能房区域之间安装了门禁系统,在执法办案场所安装了同步录音视频监控系统。同时,为警务大厅和各基层派出所配发了警务查询机、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确保了一线执法办案单位配备多套网上办案设备,实现了无纸化办案,为推行“网上办案”、“阳光警务”提供了保障。
按照“强化制度、标准引领”的要求,府谷县公安局整理编印了实战性和针对性较强的《府谷县公安民警执法手册》,有效提升了民警用法的自觉性。同时,从民警最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环节入手,及时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伤害类案件调查取证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接处警工作的通知》《案件主办人责任制度》等执法制度30项,使民警执法的每一个程序都有章可循。
“全程型”监督制度完善监督体系
府谷县公安局结合执法单位点多线长、群众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以推行“阳光警务”、“民意警务”为导向,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把监督重点由过去注重执法结果转向重视执法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堵塞了执法漏洞。
在全面实行网上执法办案、增强执法透明度的基础上,府谷县公安局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推行“阳光查询”。他们为各执法办案单位统一配置查询机,群众可通过“查询机”随时了解、监督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情况。
为杜绝执法漏洞,府谷县公安局严格实行“案件主办民警、法制员、所队领导、分管领导”四级审核把关制度,确保每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法律手续完备、处罚适当、程序合法。同时,在开展执法质量考评的过程中,严格采用“一案一评一讲”、“一月一考一通报”的方式,把日常动态考评与月考评、季考评、半年考评、年终考评相结合,做到执法质量考评的常态化,实现了案卷合格率100%、无一错案的目标。(记者 刘康容 通讯员 孙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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