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大调解
11月19日,江苏省南通市和平桥派出所公调对接调处站,南通市崇川区北濠桥东村某幢某室的原房东李先生、现房东黄女士及承租方吴先生三人,对接调处站首席调解师老杨和该所周警官连声道谢。
这是一起经历了3次调解的纠纷。10月8日,因黄女士未如约支付李先生购房余款,黄女士、李先生未如约支付谢女士中介费,黄女士、李先生、谢女士三方发生冲突。和平桥派出所迅速启动公调对接机制,老杨和周警官耐心调解,最终说服三方达成协议。
然而,因银行贷款发放出现问题,李先生与黄女士再次发生纠纷。和平桥派出所再次启动公调对接机制,调解员和周警官说服双方达成协议,黄女士同意将余款交周警官处,待李先生办好相关交接,并将户口迁出后,再由周警官转交给李先生。
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因房屋大门、门锁、车库大门更换,承租户吴先生向黄女士、李先生索要未果,加上黄女士与李先生因购房余款交接发生纠纷,吴先生、黄女士、李先生一起来到派出所。和平桥派出所第三次启动公调对接机制,调解员和周警官最终说服三方达成谅解协议。
从2003年南通市决定采取整合社会资源和整体联动社会力量的方法集中处理社会矛盾,建立“大调解”机制开始,经过9年多的实践,“大调解”在创新中不断发展,呈现出调解机制由综合调解向专业调解、调解队伍由兼职为主向专职为主、调解资源由政法综治为主向与社会资源有机整合的转变。
2012年,南通市重点加强县、乡两级调处中心软硬件建设,拓展排查、调处、听证对话、风险评估、管理、对接和教育培训等功能,不断深化专业调处机制建设,加快完善“一综多专”的大调解工作新格局,做大做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基础性工程。通过夯实县、乡、村(居)三级调解组织体系,南通市有效提升了基层调解组织调处能力,改变了一出问题就“往上跑、向上交”的局面,80%左右的矛盾纠纷在村居化解,15%在乡镇化解,5%涉及跨行业、跨地区、行政争议的纠纷在县(市、区)级化解,基本实现了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第一线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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