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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十八大精神高扬司法为民旗帜

2012-12-26 08:56:3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李培宪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最大的感受是“人民”字眼无处不在,“法治”精神贯穿始终,通篇洋溢着立法为民、执法为民、司法为民的宗旨情怀。报告正文28976字,“人民”一词出现145次,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到党的建设等七个方面,一切都是为了“继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报告分为十二个部分,从“依法治国”、“依法治军”到(一国两制)“依照基本法办事”等,每一部分都有法治的基本内容,令人鼓舞,催人奋进。可见,高扬司法为民旗帜,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是我们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也对我们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作为司法工作者,要贯彻落实十八大法治精神,当前应当做好如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工作。

    一是进一步创新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司法机制创新,是我们解决司法困境与难题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司法为民宗旨永葆活力的有效保障。十八大报告提出,“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为我们指出了司法机制创新的具体路径。具体而言,就是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紧密联系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要与村委会、居委会、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等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机制;要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等相结合的大调解机制;要建立以制度建设为前提、以审判管理机构为抓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监督考核为保障的质效管理机制;要建立由立案到执行、由文书到审务全方面全过程的司法公开机制;还要进一步深化量刑制度改革、完善案例指导制度、探索司法救助机制、建立简易案件速裁机制等,以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效率,提升管理效能。

    二是下大力气夯实司法为民基础。十八大报告要求,“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以及“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就要求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抢抓司法改革的机遇,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凭借各种力量,科学谋划、多方努力。具体要结合法院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人力资源保障机制,提高法院干警服务大局、适用法律、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综合司法能力,竭力解决困扰、影响司法工作的突出问题;要积极推进司法装备建设和法院信息化建设,向科技要能力,以信息化促公正,提高司法基本保障功能;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抓好班子、把好方向,要倾力支持司法工作,重视、关心、爱护司法干警,为司法队伍创造良好的执法、司法环境。

    三是进一步拓宽司法为民途径。十八大报告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水平,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对拓宽司法为民途径提出了宏观要求,即把司法为民作为工作的重点,在注重应用的同时,更注重公众对司法的需求,采用人性化的设计,方便群众诉讼,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为民,拉近人民法院与社会公众的距离。具体到法院工作而言,就是采用各种方式、方法全力构建司法诉讼服务平台,按照完善诉讼服务的功能定位,致力于完善群众诉讼“一条龙”服务,开展人性化诉讼服务和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综合性便民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细致入微的司法人文关怀;就是全力打造司法服务信息化平台,以“科技强院”、“文化兴院”等工作为抓手,全力提高司法为民质效,进而满足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作者系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