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金三制” 政府重拳出击
“面对这一现象,国务院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清欠工作力度。”邱小平说。
如在全国普遍推行“两金三制”,即在建设领域和容易发生拖欠的行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在近年来发生工资拖欠较多的市县探索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实行建筑总承包企业负责解决分包企业欠薪制度、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制度和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
同时,在平时加强针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排查和监控,对拖欠工资的投诉案件及时受理;在重点时间节点进行专项检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从2012年11月26日至2013年1月31日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下一步,人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赴部分省市进行督查。”邱小平透露,“力保‘两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此外,各地还因地制宜,采取相关措施。例如,浙江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实时监控,包括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广东尝试行政司法联动追偿农民工工资;深圳建立“欠薪保障基金”,通过统筹资金,垫付破产企业或业主欠薪逃匿企业拖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