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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管理 建设务实河南 ——河南检察机关营造和谐社会环境护航中原经济区建设

2012-12-25 16:58:0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日报 

    党的十八大强调,必须从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我省检察机关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既能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又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是检察机关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也是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河南省委提出用务实发展建设务实河南,全省检察机关一定要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忠诚履职,主动融入,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努力为中原经济区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12月24日,记者采访时,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宁掷地有声地说。

    执法想到稳定 办案考虑发展

    2012年3月,南阳市检察院驻西峡县产业集聚区检察联络员报告称,有20多名群众因闽商陶瓷园征地款问题上访,市检察院服务企业办公室会同西峡县检察院有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协助西峡县政府园区办、信访局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同时,围绕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在市检察院服务企业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西峡县检察院反贪、反渎部门联合办案,挖窝带串,查处了镇财政部门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共8人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案。案件查处后,县检察院向群众公开案件查处情况,监督有关部门将征地补偿款发放到位,彻底化解了群众与企业之间的误解。

    据了解,南阳市检察机关先后制定了关于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意见、服务企业发展工作考评办法等制度40余项,把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加强管理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之中,体现到执法办案全过程。

    这是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执法办案服务发展大局、加强社会管理、促进和谐稳定的一个缩影。

    着眼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省检察院出台的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河南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都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引导全省检察机关积极作为、有序参与,坚持遵循规律、依法办事,到位不越位,有所为有所不为。

    为适应社会管理创新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省检察院党组强调,要坚决克服“社会管理创新与己无关”的消极认识,克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单纯业务观点,自觉主动提高工作标准,执法时要想到稳定、办案时要考虑发展,努力达到“定分止争,明辨是非”、“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深化职能,积极促进社会管理创新”3个层次目标,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工作措施上,省检察院牵头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会签文件,在全省建立并推行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制度,调整了盗窃罪立案标准,探索开展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的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轻伤害犯罪、过失犯罪,慎用逮捕措施和刑事处置方法,有效减少了社会对抗。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实行诉讼理由说明制度,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实现正义,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维稳作用,尽最大努力增进社会和谐。

    坚持民生优先 维护群众权益

    民以食为天。范县检察院调查发现,豫鲁交界个别地方生猪屠宰市场监管不力,致使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瘦肉精”猪肉流向市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今年4月27日,该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对监管不力的县商务局执法队队长胡某、中队长王某立案侦查,以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对不检疫只管盖章收费的县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员高某依法立案侦查,并向有关部门发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生猪市场秩序的检察建议,引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6月22日,范县召开了由县长主持、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县政府专题会,研究加强辖区内生猪屠宰和肉食品市场管理,决定兴建一家大中型生猪屠宰场,设立3个临时检疫点,加强生猪肉品检疫及“瘦肉精”检测,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着眼维护民生民利,坚决打击重大矿难事故、司法不公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对伊川“3·31”、平顶山新华区“9·8”特大煤矿事故、郑州京广铁路桥“4·9”重大交通事故、京珠高速“7·22”特大客车燃烧事故案等严重危害群众权益、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检察机关依法介入,主动作为。组织开展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严重侵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查案活动,重点查办群众反映强烈、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职务犯罪。2011年以来,共立案侦查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就业、家电下乡等领域职务犯罪1223件1908人。

    着眼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树立“有理推定、有错推定、有解推定、有偿推定”理念,完善首办责任制、落实领导包案制、推进责任倒查制、建立涉检信访风险评估制、推行办案过程释法说理制、实行视频接访、点名接访制,建立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涉检信访人救助制度,开展涉检信访积案集中清理活动,努力做到群众合法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实际困难帮扶到位,思想问题疏导到位。

    着眼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服务为先,2008年以来连续五年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十件实事,每年12月全省三级检察院统一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推进“一站式检务中心”建设,规范代表委员联络和接受舆论监督制度措施,建立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社会满意度测评制度,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检察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司法便民、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持续推进。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到省检察院调研座谈时说,检察院始终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在工作中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的尊重。

    延伸监督触角 关注重点人群

    当下,尉氏县大桥乡检察室正在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检察法律服务车深受群众欢迎。3名干警每天忙碌在3个乡镇、71家企业、113个自然村之间,为辖区内8.7万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被誉为“家门口的检察院”。

    这种“家门口的检察院”在全省还有很多。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基层在先,在重点乡镇设立检察室109个,在产业集聚区、较大社区设立检察工作站、检民联系点,组织开展检察干警进千企进万村活动。2011年全省三级检察院共走访2930个企业、15988个行政村和社区,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化解矛盾纠纷,筑牢了参与社会管理、维护基层稳定的前沿阵地。

    教育、感化、挽救是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法定原则。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建立诉前引导、庭审感化、案后帮教工作模式,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机制,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1094名检察干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济源、登封等市县检察院加强与学校、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组织的协作配合,开展“助飞关爱”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2011年6月,时为项城市某中学高二学生的王某一时冲动,先后两次将同学的手机、照相机等物品拿走。公安机关排查线索时,王某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行为,并积极退赔所盗物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市检察院检察官深入学校走访,了解到王某在校表现良好,经研究决定对王某不起诉,并积极为其联系了接收学校。今年,王某以优异成绩考上了省内一所二本院校。王某与其父亲一起专程拿着一面锦旗到项城市检察院致谢。

    服务管理好流动人口,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在督促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同时,牢固树立平等保护观念,坚决纠正一切有损流动人口诉讼权利的歧视性做法,探索建立涉罪流动人员逮捕必要性审查制度,减少诉前羁押期限。一些地方建立涉罪流动人员管护帮教基地,协助、督促有关组织落实帮教监管措施,为涉罪流动人员送去了关爱与温暖。

    巩义市检察院与该市法院、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对外来犯罪人员适用非羁押诉讼的规定》,要求不得以是否外来人员作为“有逮捕必要”的理由,而应进行“有逮捕必要”证据调查、理由说明和综合评估,无逮捕必要的坚决不捕,从制度上保证了涉罪外来人员平等适用取保候审的诉讼权益。

    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以及刑释解教人员,是社会管理需要关注的重点人群。省检察院与省直13个部门会签了《关于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落实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三项工作任务,依法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2011年以来,共对230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情况进行监督,有6000多人解除矫正,重返社会。

    记者在西华县检察院看到,资料柜里整齐摆放着216本下访帮扶卷宗。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2010年底,该院建立了党员检察官“下访帮扶”工作机制。两年来,党员检察官带着感情下访,说百姓听懂的话,讲百姓接受的理,通过法律辅导、心理疏导、发展引导、经济救助等方式,共下访帮扶216位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帮助涉案群众回归生活正常轨道,使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

    用好平台载体 强化法治保障

    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明确要求。

    全省检察机关紧紧依靠各级党委的领导,主动融入社会管理总体格局,着眼形成合力,强化法治保障,建立用好各类平台和载体,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协调配合,促进完善社会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2012年10月,省检察院和省商务厅等14家省直行政执法单位,以及18个省辖市和19个市分检察院的113名代表齐聚济源市,召开了全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现场会。近年来,省检察院与16家省直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联席会议、案件咨询、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制度,全省50%以上的省辖市建立了行政执法案件网络信息共享平台,为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搭建起桥梁。

    利用“两法衔接”平台,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认真开展调查处理举报、建议移送案件、立案监督、职务犯罪查处等工作。2011年以来,共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25件919人,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49人,及时通过多种手段监督纠正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有力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加强改进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

    2011年11月,汝南县检察院从一条举报线索入手,调查发现当地存在多家加油站无证加油、掺杂使假现象,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县政府组织多个职能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整治活动,依法取缔41家“黑加油站”,促进了成品油市场的规范管理。

    用好“检察建议”载体,执法办案更加注重社会效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警示、预防、督促、规范等作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农惠民专项资金、人防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高校等领域存在的社会管理漏洞,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引起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促进了相关领域社会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

    2008年以来,省检察院两次向省教育厅发出建议,加强检校合作,共同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预防高校职务犯罪。2011年,省检察院联合省纪委、省教育厅召开了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等22所省管高校参加的构建高校惩防体系工作座谈会。蔡宁检察长就如何加强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之间的协作、有效惩治和预防高校领域职务犯罪提出了6条建议,得到了与会各方的肯定和欢迎。省检察院两次向省公安厅发出建议,省公安厅组织完善了命案卷宗管理制度,堵塞户籍管理漏洞。

    2011年以来,项城市检察院结合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监管、教育系统生均经费监管、离退休病故人员抚恤金和丧葬费发放管理等问题,开展了专项预防调查,形成了24条检察对策建议,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市人大牵头组成工作组督导落实。根据检察建议,市教育局建立了层级监管制度,统一对“两免一补”政策落实登记造册,实行生均经费申报人数与学籍卡人数、投保人数“三对照”;市民政局、市殡仪馆将全市病故火化基本信息入网,与市人社局信息并网管理,有效杜绝了虚报冒领现象发生。

    强化“法治保障”作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省检察机关坚定不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努力提高检察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近年来,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社会化预防体系逐步健全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全国联网,惩防一体化建设顺利推进,促进了公共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结合执法办案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检察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促进形成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尊严和法律秩序的良好氛围。(记者 谢建晓 通讯员 张 萍 刘立新 张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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